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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23 21:01:55 人浏览
  • 北京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
  • 交通事故九级残赔偿标准包括:残疾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乘以赔偿年限其它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其他费用标准参考具体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1、医疗费、康复费按可报销比例来算;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工资;3、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等。
  •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法律分析:8级工伤赔偿标准视具体情况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在北京的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10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分别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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