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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7-26 09:30:42 人浏览
  • 需要结合住院医疗费、天数、工资数额、等级等计算
  • 什么时候发生的?要先做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再做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保险的,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的。
  • 十级工伤的赔偿金额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一般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 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保险的,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的。
  • 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
  • 误工费单位延迟一个月误工时间应当返还额外所得的一个月的误工费。误工费是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不得随意设定误工时间。
  • 8级工伤赔偿标准:8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1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来赔偿等。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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