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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07 13:02:50 人浏览
  • 您好,您受伤前的平均月工资是多少
  • 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了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还应当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了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还应当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七级伤残赔偿为:本人工资×1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关于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伤残赔偿标准具体为: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14个月的本人工资;5、伤残津贴;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伤七级伤残的赔偿是:1、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本人十三个月的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4、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七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四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为七级伤残的,除了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还应当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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