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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9-30 15:32:12 人浏览
  • 法律分析:南京工伤赔偿程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或职工提出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再申请工伤鉴定。最后才能计算赔偿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如果造成残疾,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分析:伤残赔偿标准为:第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第二,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第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第四,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五,伤残津贴。第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般工伤的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的,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对于工伤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你好,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
  • 你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 每个地区的工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所以在索赔的时候要确定当地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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