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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10-02 10:01:42 人浏览
  • 东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 轻微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 一、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费用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费用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
  • 需要根据本人实际工资等相关费用确定
  • 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一般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方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2.工亡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工伤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 对于工伤赔偿,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你好,根据规定厦门工伤十级赔偿标准: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
  • 10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分别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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