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纠纷 > 知识产权维权 > 知识产权:“保护”有余 “运用”不足

知识产权:“保护”有余 “运用”不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1 20:31:15 人浏览

导读: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偏重保护层面,对运用及其过程中的管理重视却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甚至还略高,创新质量可能有差距,但最大差距在运用上。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其使用效果如何,并无客观标准。知识产权产生伊始,就是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偏重保护层面,对运用及其过程中的管理重视却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甚至还略高,创新质量可能有差距,但最大差距在运用上。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其使用效果如何,并无客观标准。
  
  知识产权产生伊始,就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环节。市场主体获取、运用、保护知识产权,都是为获得更大市场利益。过于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忽略知识产权与市场运用的关系,这种状态令人担忧。不少跨国巨头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不仅为获取垄断利润,且意欲夺取行业技术创新的主导权,加强对整个产业链的控制力,一些中国企业常常会落入精于算计的跨国公司布好的“专利陷阱”。发达国家指责中国侵犯其知识产权,却往往无视他们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侵犯,如中国内地驰名商标遭境外抢注的现象。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记者 朱永华 整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