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知识 > 知识产权概念 > “形式审查”的结果有哪些?

“形式审查”的结果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6 12:28:04 人浏览

导读:

形式审查有两种结果:(一)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完全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则予以受理;(二)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申请书件不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待达到要求时再行申请。对申请手续基本符合
形式审查有两种结果:

(一)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完全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则予以受理;

(二)不具备申请人资格,或者申请书件不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则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待达到要求时再行申请。对申请手续基本符合要求,但缺少或有出错的申请文书,商标局可令申请人补正。在限期内完成补正的,保留申请日期;在限期内未完成补正的,或者补正后仍不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书件退回申请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