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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07:49:44 人浏览

导读:

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国家要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来保护,但我国现在还没有相关的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条例,只能通过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规范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

  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国家要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来保护,但我国现在还没有相关的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条例,只能通过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规范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介绍具体的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范。

  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

  1、合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通过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加入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约束合同当事人。

  2、劳动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三种情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修改通过的新刑法第七节中明确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通过以上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我们可以知道,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大多采用签订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双方的行为,违反合同规定泄密的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刑法上也有侵犯商业秘密罪,但该罪名有刑事立案标准,达不到标准不为罪。

  (责任编辑:岸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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