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论文 > 商标权论文 > 商标续展注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商标续展注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8 00:37:43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在群众中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能够给企业带来无限生机。商标的知名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告宣传及商标使用年限的长短。俗话说姜是老的辣,酒是陈的香,一个使用年限长远,具有悠久历史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础,是企业高速增长的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在群众中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能够给企业带来无限生机。商标的知名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告宣传及商标使用年限的长短。俗话说“姜是老的辣,酒是陈的香”,一个使用年限长远,具有悠久历史的商标,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础,是企业高速增长的源泉。但在日常工作中,一些使用年限长远,已有了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因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或企业暂时处于困境,缴不起续展费用等各种原因,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续展注册,丧失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把自己多年来的心血结晶,轻易地丢掉了。这种不负责任的现象,十分令人痛心。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商标到期,而办理续展注册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商标都因所有权人意识不到老商标的重要性,轻易地放弃了商标权。这对我国广大企业来说,是一种莫大的损失。

  纵观我国企业商标续展率低,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企业破产、倒闭,商标也随之消亡。这种情况导致商标不能续展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约为70%。商标十年一续,十年前企业还存在,十年后因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种种原因,造成企业破产、倒闭,商标也随之消亡。二是企业没有注意到商标有效期限,错过了续展期。这些情况常出现在一些小工厂、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县区企业。这些小企业因没有专人负责商标注册证的保管,商标到期后没有及时发觉,等发觉后却已超过了续展期,想续展已来不及,只好重新申请。三是企业虽然存在,但效益不好,不愿花几千元钱办理续展注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及其他有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费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在续展一件商标需缴纳三千元左右的费用,这一费用与办理各种专利、条形码等费用相比,还是比较便宜的。因为一次交费续展,可以使用十年,平摊下来,一年也只二三百元,但有些企业因商标意识淡薄、经营状况不好等原因,不愿掏这三千元钱进行续展注册,致使老商标错过了续展期。这种只顾眼前不看长远的现象,十分令人惋惜。四是企业承包人的各种短期经营行为,造成商标没有续展注册。承包期内我使用商标,不承包了或承包快到期了,对商标也就不管不问,不再掏钱办理续展,这种现象造成商标不再续展的也比比皆是。[page]

  以上几种行为,是我国企业商标续展率低的主要原因。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放弃老商标续展注册,都是不明智的。这么多老商标弃之不用,是一种宝贵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部分省市经济发展缓慢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一方面一些企业对商标续展漠不关心,另一方面一些商标意识强的企业,还在盯着他们认为有价值的老商标,期望对方续展期一过,就加以抢注。近日笔者所在地区有多家企业几次到商标事务所咨询,要求将安徽××县一件用在白酒上的××商标进行注册,这件商标很有地方文化特色,到期后又没有续展注册,只要一过宽展保护期,这件商标就会另有所属。还有一些企业商标有效期限已过,已经丧失了商标专用权,还在继续使用这一商标,这种情况不但造成了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还有可能造成侵犯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因为你不续展,别人如果注册了这件商标,你再使用就是侵权。

  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十年前注册一个商标容易,现在办理续展注册手续也很简单,但今天要想再重新申请一件新商标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因为现如今我国一年就有十几万件的商标申请量,新商标撞车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且审批手续达一年半之久,这对一个企业的经营发展来说十分不利。

  老商标在评比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也占有很大优势。评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商标使用年限长短,老商标如果不续展,这种商标连续使用时间长的优势就会丧失。所以,作为企业来讲,对老商标进行续展注册,用好老商标,保护好老商标,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出路。

  只要商标在,即使企业破产、倒闭,商标也还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如转让等,把老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盘活。一个商标,使用十几年,凝聚了几代工人的心血,我们决不能因小失大,因企业的各种暂时困难而丢弃。失去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也将会失去一个经营多年的市场。近期,笔者所在地区的“饮鹤泉”牌啤酒商标,因企业暂时处于困境,到期没有申请续展注册,“饮鹤泉”这一在当地家喻户晓的啤酒商标,如所有权人再不及时加以挽救,也许将可能永远地消失。

  有远见的厂长经理们,应该把商标续展注册提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上来,切莫因小失大,把企业代代相传的精髓丢了。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商标到期,我们期望每一件老商标都能继续生存下去,都能焕发出新的生命。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可以进行注册的商标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除了可标明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性来源,还有其他种类的商标。任何人只要交验有关产品达到若干规定的标准的证明,即可取得证明商标。
  • 可以申报。申报条件:1.由本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3.实物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者达到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4.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近3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出口商品检验全部合格,未发生国外索赔事件;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市场评价好,用户满意程度高;8.产品的年销售额、利税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8分钟前
开发商有预售证吗?或者有违约的方面吗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6分钟前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分钟前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来确定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这个是详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好的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6分钟前
你好,是什么原因要退钱呢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2分钟前
在哪里发生的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