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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王国递交关于《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1 13:30:24 人浏览

导读: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荷兰王国政府于1976年12月23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以下简称《维也纳协定》)的加入书。该协定于1973年6月12日生效,于1985年10月1日修正。2006年

荷兰王国递交关于

  《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的声明  

  荷兰王国政府于1976年12月23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以下简称《维也纳协定》)的加入书。该协定于1973年6月12日生效,于1985年10月1日修正。

  2006年10月31日,荷兰王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维也纳协定》适用于阿鲁巴岛的声明。

  根据《维也纳协定》第12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述协定将于2007年1月31日适用于阿鲁巴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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