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国内知识产权动态 > 陕西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

陕西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30 04:16:48 人浏览

导读:

日前,陕西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出台《宝鸡高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并在全区知识产权报告会上正式下发,标志着宝鸡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正式启动。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园
  日前,陕西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出台《宝鸡高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并在全区知识产权报告会上正式下发,标志着宝鸡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正式启动。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园区的建设。自宝鸡高新区被批复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根据国知局批复精神,宝鸡市高新区管委会成立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管委会相关部门及驻区工商、财政、质监局等为成员单位,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了针对产业较有指导作用的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发起单位成立了陕西省钛及稀有金属产业联盟,将有助于实现对中国钛谷的技术支撑;5月10日宝鸡市举办知识产权报告会,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行云到会作了精彩的“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主题报告,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区企业和驻区单位负责人、服务机构负责人等踊跃参与,多项举措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建设推进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张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