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韩籍人在华被法院判处侵犯著作权罪
导读:
——“南京非法报纸印刷案”已经审结,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罚金74万元,判处该公司总经理任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1万元。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对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吊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责令其法人代表冯某10年内不得担任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
——“南宁灵丰印刷厂盗版图书案”查获大量盗印出版物,目前,涉案图书、PS版、胶片、电脑主机和主要印刷设备等物件被异地保存,南宁市灵丰印刷厂经营场地被查封,梁某等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
——“广东非法经营盗版教辅图书案”查获盗版教辅图书24万册,当地法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涉案主犯赵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北京非法制售出版物大案”现场查获盗版、非法制售出版物74万余册,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目前,涉案的北京博雅汇童幼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某、总经理杨某、北京兵工印刷厂业务员马某、北京博雅鑫纸制品加工厂法人吴某等8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广州非法音像制品案”先后查获两起非法音像制品窝点大案,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73万余张,其中淫秽光盘31万余张。
——“山东威海爱昵奔的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07年11月,韩籍人金辰泰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威海爱昵奔的网络有限公司”,并聘请韩籍人吴昇浩、成俊浩为帮手,未经许可建立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上传了50部韩国原版电视剧及其他韩版影视作品,以有偿点播服务的形式,吸收上千名注册会员,收取会员费人民币767042元、美元13890元。2009年2月9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金辰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吴昇浩、成俊浩分别被处5万元、6万元罚金,驱逐出境。
——“董明艳、胡敦启贩卖盗版及淫秽光盘案”。董明艳、胡敦启于2007年2、3月起,在即墨市小商品城健民体育用品店内贩卖盗版光盘、录音带、图书牟利。2007年12月,即墨市公安民警会同青岛市文化稽查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当场查扣盗版光盘7777盘,盗版图书1282册、盗版录音带1250盘,其中,淫秽光盘967盘。2008年6月,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董明艳、胡敦启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63影视地带网站侵权案”。2008年7月,济南市版权局和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执法人员联合对“263影视地带网站”进行了检查,当场在涉案地新月网吧、金沅网吧查缴服务器3台,在孙某办公地查缴电脑主机1台、帐本及违法经营协议一宗。经查,“263影视地带网站”自2007年2月运营以来,采取从互联网上非法下载或盗取他人的链接等手段,擅自将2000余部影视作品上传至该网站,并从中收取服务费,非法所得24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作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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