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的时效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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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8-23
1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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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中规定,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
根据《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中规定,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 理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 害。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 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 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专利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 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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