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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请求调解书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4 00:44:11 人浏览

导读:

1.请求条件请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请求人是专利纠纷的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3)有明确的请求调解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4)属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的受案范围和管辖;(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纠纷向人民法

  1.请求条件

  请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人是专利纠纷的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调解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属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材料

  请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调解专利纠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① 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② 被请求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③ 请求调解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2)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3)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个人的身份证

  (4) 单独请求调解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应当提交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书副本。

  3.请求方式

  (1)在线填写 专利纠纷调解请求表格 写好后按“提交”按钮即可。

  (2)请求人将"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下载后填写完整、其余材料可以通过扫描、数码照相或其他方式制成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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