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
导读:
如果大家有发明创造一些比较实用的东西,只要符合专利申请条件,是可以申请专利的,有时候专利部门会对发明专利进行强制许可,那么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专利权人同意即可得以实施专利,但应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强制许可的对象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包括外观设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四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1、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
2、被给予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及授权公告日;
3、给予强制许可的范围和期限;
4、决定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
5、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负责人签字;
6、决定的日期;
7、其他有关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全部内容。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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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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