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专利法 保护民企知识产权
导读:
叶宏明委员指出,跨国集团强占民营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成果的惯用伎俩主要有:一、假借专利侵权之名把创新成长型对手扼杀摇篮中;二、制造空壳公司,采取群狼战术掠夺专利科技成果;三、采取群狼战术抢夺瓜分成果进行低价竞争,导致专利人血本无归;四、利用“审查指南”漏洞,用车轮战术争夺专利黄金时期拖垮专利权人;五、利用民企受法律私权限制,用豆腐渣工程严重危害专利转化及专利年限。
叶宏明委员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修改《专利法》中,增加刑事打击恶意侵权的条款,对恶意侵权者造成专利权人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法人和责任当事人个人经济赔偿责任,罚没其非法所得;增加免赔条款,对无意中涉及专利侵权,被告知后及时停止的非恶意侵权行为,可通过行政调解,免于处罚和赔偿。“有些侵权者以不同的申请人名义,对一个专利无休止地进行专利无效申请的车轮战术,拖延了无效审理,延误专利产品上市,给这些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叶宏明还建议,国家应进一步完善专利复审程序,加快审理进程。此外,叶宏明委员还表示,当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凡涉及国有企业专利,就被定为侵犯国有资产的专利,相关部门根据《刑法》会很快介入,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认为属于《民法》,就会久拖不决,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贯彻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时,尽快出台有关保护民营企业专利权的法律法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很多公司都希望能上市,上市以后能够改善财政状况,能够利用股票来收购其他公司,能够利用股票激励员工,还能够提高公司声望。那么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
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凸现出前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上海市举办多项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其中,上海市首届“化工企业知识产权论坛”和静安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掀起了一轮在沪企
本报记者敖蓉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力打击和企业的努力下,傍名牌这种令企业和消费者痛恨的情形目前已经收敛许多。国家工商总局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