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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企国外申请专利可获10万元资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7-30 12:58:43 人浏览

导读:

汕头日报讯国外申请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近日开始接受企业申报,汕头企业在今年8月15日前申报国外申请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获评审通过即可获得每项专利最高10万元的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费用较高,申请人不仅要支付官方收取的费用,还要承担高额专利代理费(律师费)等,

汕头日报讯 国外申请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近日开始接受企业申报,汕头企业在今年8月15日前申报国外申请专利资助专项资金,获评审通过即可获得每项专利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费用较高,申请人不仅要支付官方收取的费用,还要承担高额专利代理费(律师费)等,让国内一些有技术而缺少资金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据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国家财政部出台《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向国外申请专利,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资助金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有重大创新的项目除外。

据悉,今年申报主体资格范围将有显著扩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可用该企业的名义申报专项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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