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专利法 > 专利法律 > 专利知识 > 专利登记知识

专利登记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15 00:04:52 人浏览

导读:

审查员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同时还发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登记是授权程序中一项不可缺少的手续。该通知书的内容是:?(1)申请人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下列各项费用
审查员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同时还发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登记是授权程序中一项不可缺少的手续。该通知书的内容是:?

(1)申请人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下列各项费用。[1]专利登记费(含专利文件印刷费40元):发明专利2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为150元;[2]授权当年的年费;③专利证书印花税5元。?



(2)明确告诉申请人,从这两个通知的发文日起3个月的期满日,为授权决定日、颁发专利证书日和专利权生效日,同时这一天也是专利登记簿上的登记日。?



(3)申请人如果未按期缴足上述各项费用,办理完登记手续,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力,即不能登记授权。?



  由此可见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工作的重要性,换句话说,只有当申请人按期缴足各项费用,办理完登记手续后,该专利申请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