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沈阳代办处重新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专利业务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十九号 1998年1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五十六号公告,从1997年2月28日起,中国专利局停止了沈阳代办处专利受理和收费业务,并要求沈阳代办处进行整顿。
现经中国专利局对沈阳代办处的整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认为沈阳代办处已达到了重新开业的要求,特批准沈阳代办处于1998年1月1日起重新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专利业务。
沈阳代办处的户名、帐号、收费开户银行如下:
户名:中国专利局沈阳代办处 帐号:345190048-43 开户行:沈阳合作银行兴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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