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专利申请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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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8-21
0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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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际阶段(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国家阶段(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选定局)1.申请费1.传送费CNY500发明专利CNY9002.检索费CNY1500实用新型专利CNY5003.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30页之内)(代国际局收取
国际阶段 (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国家阶段 (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选定局) 1.申请费 1.传送费 CNY500 发明专利 CNY900 2.检索费 CNY1500 实用新型专利 CNY500 3.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30页之内) (代国际局收取) CHF1400 2.印刷费 CNY50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CNY2500 适用情况下缴纳的费用 4.宽限费 CNY1000 4.国际申请用纸(超过30页的部分)(代国际局收取) CHF15/每页 5.译文改正费 5.优先权文本制作费 CNY150/每份 初审阶段: CNY300 6.单一性异议费 CNY200 实审阶段: CNY1200 7.副本复制费 CNY 2/每页 6.单一性恢复费 CNY900 8.初步审查费 CNY1500 7.改正优先权要求 请求费 CNY300 注:进入国家阶段其他收费按照国内标准执行。 9.手续费(第II章) (代国际局收取) CHF200 10.附加检索(初步审查费) CNY1500/每个发明 11.滞纳金 按应缴费用的50%计收,若低于传送费,按传送费收取,若高于国际申请费(国际申请用纸不超过30页情况下)按国际申请费收取。 国际阶段费用的减少: 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按照3和4所需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1、如果使用PCT-SAFE软件准备请求书(纸件为法律文件),只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可减缴100瑞郎的费用。 2、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不接受电子申请) a.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200瑞郎的费用; b. 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 3、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依据联合国用于确定1995、1996和1997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数字)的国民,所有应支付的费用(适用的情况下,已按照上述情况减少)减少75%。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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