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被轧断 经劳动仲裁调解获赔14.5万
导读:
工伤后,签了劳动争议调解协议,还可不可以反悔?王女士因工轧断右手后,在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主持下,她和厂方达成协议,获赔14.5万元。可不久她就后悔了,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厂方再赔付她24万元。昨天,镇海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在镇海一家工厂做操作工。去年3月,她不慎被压塑机压断右手,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手毁损伤。出院后,王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工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损失。当天,双方在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厂方支付王女士各项工伤补偿费用14.5万元,工伤补偿事宜处理终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今后一切无涉。三天后,厂方支付了这笔钱。
今年初,王女士从朋友处得知,像她这种伤残情况可获得的补偿金数额远不止这些。王女士后悔不已,马上找到相关部门做了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五级伤残。随后,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方增加补偿费用,但遭到拒绝。今年8月,她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方支付各项工伤补偿费用2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争议仲裁委据此制作仲裁调解书,该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已按仲裁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了义务,双方的实体争议已得到解决,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裁定驳回了王女士的起诉。
法官提醒,在签订如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等调解协议时,当事人应慎重考虑,最好事先查询相关法律或征求专业人士意见,以免因不懂法律而后悔莫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沈大妈今年56周岁,40周岁那年到一家工厂的食堂工作,至今未签过劳动合同,也从未缴纳过。现在,她因身体较差想退休,能否要求企业发放补偿金?”沈大妈说,她是农业户
依据一.(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与诉讼的强制执行期限一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
仲裁结果出来了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等。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对法官裁判不满是不能够投诉的,但是若是对一审的判决或者是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
父母遗产不能申请仲裁。因为法律规定,婚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