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杀害家政女男子被执行死刑
导读:
导言:昨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判了七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的犯罪分子。包括杀害家政女抛尸济南市顺河高架桥下的故意杀人犯李某在内的七名死刑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2008年12月14日20时许,罪犯李某拨打某家政服务电话,以找人陪聊为名与被害人刘某取得联系。21时许,李某将刘某带至其租住的济南市市中区徐家花园,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后二人发生争执,李某趁刘某不备,采取扼颈、捂压口鼻的手段,致刘某窒息死亡。李某将刘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2元、手机1部和银白色指环1枚据为己有。次日至16日,李某用菜刀和钢锯残忍地将刘某的尸体肢解,并先后将尸块抛入顺河高架桥下的护城河内。2008年12月23日上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案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还公判了其他六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的犯罪分子。在由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以上七人昨日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