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夫妻被拘 两干警或失明
导读:
导言:据《南宁晚报》报道,今年6月8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案件时,遭遇暴力抗法。被执行人陈宏生用硫酸泼洒执法干警,6名干警被烧伤,其中,该院院长廖克东和执行局局长吴志斌受重伤。昨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件进行了通报。
执行符合法律程序
经调查,陈宏生及其妻廖凤娟从1996年起,因债务纠纷被诉上法院,欠债达38万元余元。从2006年9月6日起到今年6月8日强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先后15次与陈宏生夫妻谈话,对其耐心进行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对方却一直拒绝履行。
强制执行前,法院在其住处张贴了公告,多次督促搬迁,拟定了执行方案:先将被执行人迁至临时安置的房屋,对梧州市龙山路龙山里54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后,用拍卖所得款项按照梧州市廉租住房标准为其购买一套约50平方米的普通房屋供其居住,余款偿还其债务。这一方案已明确告知了被执行人。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梧州市长洲区法院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执行方案和执行应对预案,并报告了长洲区委政法委。长洲区委政法委研究后同意了该院的执行方案及应对预案。至此,该法院确定于今年6月8日上午实施强制执行。
肇事夫妻已被刑拘
6月8日上午8时30分,长洲区法院院长廖克东带领干警及辖区公安民警40多人前往强制执行现场。廖凤娟坐在三楼阳台的围栏上,扬言要跳楼,并谩骂执法人员,以此阻挠执行。躲在二楼的陈宏生则突然用洗脸盆盛硫酸,连续两次向楼下的执法干警泼洒,致使6名干警不同程度被烧伤。当日上午10点多,陈宏生和廖凤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这起暴力抗法故意伤害执法干警事件发生后,中央、自治区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干警,及时依法处置事件,正确引导舆论。
目前,两名肇事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两干警眼睛被烧伤
该事件共造成6名干警受伤。其中,长洲区法院院长廖克东烧伤面积达50%,执行局长吴志斌烧伤面积达15%,均为Ⅲ度烧伤并伤及头部、眼睛,伤势严重。6月9日上午,伤情较重的廖克东、吴志斌二人已经转到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治疗。
据了解,二人目前病情平稳,但眼睛均被硫酸泼伤,能否恢复还是未知数。“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眼睛会失明”,梧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卢上需说。另外,如何向两干警的亲属告知这一情况,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廖克东的父母年岁已高,家里人怕老人受不了,一直瞒着。吴志斌的妻子预产期就在今年6月,她目前也不清楚丈夫的情况。每天,吴志斌都会给妻子发短信,谎称还在外面执行公务,暂时不能回家,给妻子编织一个善意的谎言。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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