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法规 >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茧丝绸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茧丝绸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4 22:28:11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省是全国桑蚕、丝绸生产基地,丝绸行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为全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近几年来,一方面国际行情发生变化,另一方面由于现行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不顺等原因,导致收购中“蚕茧大战”和“卖茧难”的情况交替发生,生产上宏观失控,蚕茧质量以及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效益下降,特别是1994年底以来,全省茧丝绸行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亏损。为了尽快扭转茧丝绸行业目前的被动局面,重振浙江丝绸雄风,保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茧丝绸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体制

  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要以贸(即丝绸公司)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实行统一经营。赋予省丝绸公司行业管理的职能。鉴于改革有一个过程,为平稳过渡,省农业厅、省供销社所负职责暂时不变。

  一体化改革后,市县丝绸公司的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的产业政策和法规,负责本地区茧丝绸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种桑养蚕的计划落实,优良蚕种、科学养蚕的技术推广和技术辅导,并按省下达计划组织区域内蚕种的生产和经营管理,蚕桑改进费的收取、上交和按原比例使用,蚕桑生产发展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负责蚕茧收购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茧价政策和蚕茧质量标准,加快推广并实行“组合售茧、缫丝计价”的办法,提高蚕茧收烘质量;负责蚕茧的统一经营,平衡原料供求矛盾,调节余缺;负责丝绸工业企业的行业管理。农业部门要继续抓好蚕桑有关法规的监督管理工作。供销部门要继续抓好蚕用物资供应等服务工作。实行一体化改革,要注意保护农民积极性,要推行以丝价定茧价,优质优价,鼓励农民科学种桑养蚕。

  二、经营组织形式

  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制,可以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由各市县具体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市县,可一步到位;不能一步到位的,要减少中间环节,积极创造条件向贸工农一体化过渡。茧丝绸生产的重点市县,要争取在今年春茧收购前完成贸工农一体化改革。其他市县也要争取在今年内完成一体化改革。没有丝绸公司的县(市),当地政府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精神,可以组建丝绸公司,也可以以供销社为主,建立一体化的茧丝绸综合服务组织。

  对基层供销社茧站资产的产权界定,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原则进行。对茧站通过在蚕茧经营环节中提取新扩建费和维修费两项资金而形成的资产,供销社和丝绸公司各占50%的产权。对供销部门专职从事于蚕茧收烘的现有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归属问题,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经营组织形式妥善处理。

  对农业部门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入丝绸公司,对划入一体化丝绸公司的农业部门人员,保持事业性质不变、待遇不变、原有经费来源不变。

  三、继续抓好今年蚕茧生产和收购工作

  今年的茧丝绸工作,供销、农业、丝绸和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要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做好各自的工作,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

  对于实行新体制的市县,由实行统一经营的丝绸公司负责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对于新体制还没有到位的市县,要继续按原来的分工做好各自的工作。农业部门要继续做好蚕种的发放,优良桑蚕品种的培育和推广等工作;供销部门要继续做好蚕用物资的供应和今年春茧收烘的各项准备工作;丝绸公司要继续抓好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生产技术等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当前又是我省茧丝绸行业处境十分困难的时期,为保证茧丝绸行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加强领导。

  为抓好这项工作,省政府由刘锡荣、叶荣宝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由周航同志为主、王良仟同志配合,并成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计经委、省丝绸公司、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等单位派员参加的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体制改革中的日常事务。

  各市县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班子,指定具体的负责同志,特别是主产区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抓实抓好。

  为实现一体化改革的预期目标,保证全省范围内的统一性,各市县的改革方案要先报省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再组织具体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多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针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确定其在本案执行中的协助义务。而强制执行通知书是针对被执行人的,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有履行义务的人。有关单位、个人、组织,在人民法院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以后,有关单位、个人、组织必须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协助义务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7分钟前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7分钟前
可以与代理机构协商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6分钟前
合同有约定,给付定金违约,定金不退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解决。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是什么原因要退定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养老金可以退,但退后只能退个人部分。向当地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1、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包括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4分钟前
开发商违约承担的违约金由具体违约事项分析,例如如果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就应当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