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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盗窃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4 06:08:07 人浏览

导读:

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与各收购站签订无窝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责任书3月11日,由镇经贸办组织牵头,召开了以加强废旧物资收购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会议。虎门公安分局、工商

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与各收购站签订无窝赃销赃违法犯罪活动责任书

3月11日,由镇经贸办组织牵头,召开了以加强废旧物资收购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会议。虎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镇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及全镇32个废旧物质收购站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副镇长潘继军出席会议并作指示,镇经贸办主任谭志强主持会议。

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犯罪行为
在会议上,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金水说,目前我镇有一伙犯罪分子,专门盗窃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为了狠狠打击这一犯罪活动,分局已成立由镇委委员、分局长李伟雄为总指挥的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破坏公共及电力、电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任务的百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缆、市政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已抓获并处理一批盗窃或破坏电力(电信)电缆及器材、路灯,街边雕塑(装饰物)、公益广告牌、IC电话亭等公共设施的不法分子。陈金水特别要求废旧物质收购站的工作人员,利用独特的工作便利条件,发现有盗窃分子前来销赃,要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犯罪团伙的犯罪线索。

窝赃销赃的废品收购站将永久性取消营业资格
副镇长潘继军在会上说,我镇整个废旧物质收购行业呈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社会效益明显,在稳定我镇社会治安、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洁净美化环境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并不排除有极少数收购站有窝赃销赃的行为。今后,所有有照经营收购站的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经营。并加强对收购站有关人员的法制观教育,增强治安、消防、安全、卫生意识。若出现违规经营及窝赃销赃行为,除在经济方面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外,还将查封取缔收购站,并永久性取消其营业资格。触及刑法的,还将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总之,决不能因个人的利益,而影响我镇治安、经济的稳定大局。最后,潘继军希望各收购站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地下废品收购站及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犯罪分子,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检举投诉。

32个废品收购站签订不窝赃销赃责任书
镇供销社主任梁建平在会上当即表态,坚决支持与配合镇府及公安等部门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的行动,并将对所有收购站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有可疑物品的,一律暂扣,一经核实为被盗物品,当场取缔该收购站。随后,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按照不得收购枪支、弹药和爆炸品;不得收购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容器;不得收购航运、码头、桥梁、公路、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不得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及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依法经营,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业务指导和检查。协助查处犯罪分子等要求,与全镇32个废品收购站签订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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