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机构老板殴打顾客,殴打他人的情节认定
导读:
殴打他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整形机构老板殴打顾客,殴打他人的情节认定。
近日,一段“济南一美容整形机构女老板殴打顾客”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名整形机构女老板与顾客发生矛盾,期间女老板不断地侮辱、殴打顾客,还逼迫顾客与其其签订和解协议。
济南公安微博9月8日凌晨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传济南一整形机构女老板殴打顾客的视频”一事,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迅速开展工作,积极联系被殴打顾客,2021年9月7日下午依法传唤刘某明接受询问,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殴打他人的,根据情节的不同,处罚不同:
(1)造成轻微伤的,给予行政处罚;
(2)造成他人身体受伤的,如果经鉴定为轻伤及以上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的规定量刑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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