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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征地价格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9 01:45:32 人浏览

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求,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征地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需求,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县城规划区征地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方式

  采取大包干的形式(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按基础设施用地(划拨)和经营性用地(出让)两种不同性质用地分别定价。

  二、征地价格

  1、基础设施用地

  东门村、敖山村耕地为3.84万元/亩

  五马村耕地为3.52万元/亩

  锦南村耕地为3万元/亩

  田北村耕地为2.64万元/亩

  2、经营性用地

  东门村、敖山村耕地为4.2万元/亩

  五马村耕地为3.85万元/亩

  锦南村耕地为3.2万元/亩

  田北村耕地为3万元/亩

  3、东门村、敖山村、五马村、锦南村、田北村的非耕地均减半执行。

  4、工业用地另行商定。

  三、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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