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是关键
导读: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就征地制度改革接受记者专访
完善补偿安置制度是关键
记者: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您认为,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是什么?
答: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补偿安置制度,具体地说,要把征地补偿和对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安置区别开来。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主要包括三方面: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房屋的补偿、青苗及地上其他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必须遵循社会公平原则,遵循土地城市化进程和农民市民化进程相协调一致的原则。
实现被征地农民的市民化不仅是转户口,而是要让他们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福利和保障。对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安置,最重要的是就业,彻底解决土地的城市化和农民的市民化不协调的问题。
探索建立征地纠纷裁决机制
记者:如何化解因征地而引发的矛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您认为如何建立征地纠纷处理机制?
答:问题不在于有矛盾,而在于要建立正常的征地纠纷处理机制。要继续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引导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通过法定渠道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近年来,征地拆迁在一些地方引发了矛盾,您认为,造成征地矛盾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征地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引发了矛盾,一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面对短时间内完成征地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忽略或漠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从而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设计本身存在问题,把补偿和安置混在一起,容易引起矛盾;三是缺乏有效的纠纷调处机制,从近几年的征地纠纷看,大多数农民不是反对征地,而是因为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现阶段,面对复杂的征地矛盾,重点应该放在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上,让被征地农民分享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成果。总的原则应当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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