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突然的提涨要求
导读:
近日,来自各大钢厂的近百只运矿船舶停靠在巴西港口焦急等待。巴西淡水河谷公司突然的提涨要求,让这些船不能顺利装货返航。与此同时,国内20多家钢铁厂收到的通知是,淡水河谷要求把已经签订的铁矿石长期合同价格提高20%,主要涉及国内需求量较大的粉矿。对此,中钢协副秘书长张锦刚表示,此举违反贸易法,因为价格早已谈妥,淡水河谷却突然提价。
淡水河谷针对中国钢企的这种举动,为今年国际矿业巨头轮番涨价出现的混乱局面再添变数。应该说,出现这种混乱局面始自于矿业巨头力拓与必和必拓公司,由于不满淡水河谷率先与中方达成的价格,“两拓”强势打破沿袭几十年的谈判惯例,使代表中方参与谈判的宝钢被迫在3月份与淡水河谷达成粉矿和块矿分别上涨65%和71%的协议。随后,“两拓”与中方达成粉矿和块矿分别上涨79.88%和96.5%的协议,由于中方与“两拓”铁矿石价格涨幅明显高于淡水河谷的涨幅,淡水河谷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一方面是它出售给欧洲企业的铁矿石价格要高于中国企业;另一方面是中方与“两拓”达成的铁矿石价格与淡水河谷相差30%左右。因此,从“两拓”与中方达成协议那一天起,淡水河谷就伺机寻求将铁矿石价格与“两拓”看齐的机会。
市场分析师认为,也许淡水河谷这次加价,一方面是他们企图将自身的价格与“两拓”对称,另一方面是他们对中国钢企铁矿石价格心理底线的试探,也是基于对2009年铁矿石价格的不乐观。然而,淡水河谷这样的加价行为,显然缺乏对中国市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目前,淡水河谷铁矿石到岸价格已经高于中国现货矿价格,而国内铁矿石市场从4月份开始就一直十分低迷,价格持续走低。
进一步推断,此次淡水河谷对中方的加价,其“信号”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明年的铁矿石谈判还有一段时间才进行,但近期三大矿业巨头已经动作频频,淡水河谷加价就是其中之一。有迹象表明,在原来铁矿石谈判的逻辑上,国际矿业巨头在铁矿石谈判中只涨不跌的“神话”能不能守住,已经成为舆论焦点。
“我的钢铁”研究中心分析师曾节胜表示,在全球经济走弱态势日渐明显、铁矿石供需正朝买方倾斜之际,现货矿价格正日趋向协议矿价格靠近,未来铁矿石现货价总体上低于协议价的可能性完全存在,中国钢企没必要一厢情愿地维护这一机制。中方在多次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甚至被迫接受“两拓”不合惯例的加价要求,正是习惯于与矿业巨头采用的这种价格谈判机制。
现在有一种说法,话语权和定价权,已成为中国外贸进出口面对国际商品市场“中国买啥啥涨、中国卖啥啥跌”现象的一个急切诉求。而近几年中方参与的铁矿石谈判的失败,折射出中方在定价话语权上的尴尬:被迫“高买低卖”,成为全球贸易中最大的被动买单者。尽管在几次谈判中,中方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但这并不代表中方有了定价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钢企不能总当国际矿业巨头操弄市场的看客。淡水河谷对中国钢企加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市场规律,国内钢企应联手进行抵制。在目前情况下,中国钢协应会同部分大型钢企以及近两年从淡水河谷购买铁矿数量较多的钢企,就淡水河谷加价问题进行协调并形成共识,拒绝淡水河谷以任何托辞、理由或变相方式,单方提出或隐含对中国钢企的加价。
同时,在明年的铁矿石谈判中,中国钢企还应采取“以牙还牙”的策略,即在铁矿石的品种差异上做文章,或许将冲出一条新的路子。有关专家建议,我国必须提高自有矿的供给能力。只有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这种供需关系平衡的制约力量,降低对国际矿业巨头的依赖度,把铁矿石谈判的话语权转变为一定意义上的定价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守住铁矿石“不涨价”的底线,反之,则亦然。[page]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刑法中没有非法融资罪,非法融资行为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两种罪名都是没有死刑的。《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非法融资的行为人被判刑之后,其债务仍然应当进行偿还;被判处刑事处罚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
融资租出的固定资产属于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或因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或为减少投资风险,借助于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经营
贸易融资的表现形式是进口押汇、限额内透支、进口代付、远期信用证、出口托收押汇、出口保理押汇、进口托收押汇。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
融资融券合约到期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合同进行续约,但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我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
个人进行证券融资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有:年满18周岁;从事证券交易不少于6个月;开户资料规范,账户状态正常;具有收入来源和可支配财产;一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无重
投资协议若没有成立,应当返还出资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
融资融券客户合约6个月到期后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续期,但续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