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流程
导读:
序号 办理程序 承诺时间 承办部门 材料要求
1发招标公告或者发投标邀请书30天储备中心1、营业执照副本(原、复);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
4、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对竞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天储备中心
3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竞标人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标3天储备中心
4评标小组评比投标文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天储备中心
5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天储备中心
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标人3天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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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