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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开发区潜水泵、清污机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07:05:59 人浏览

导读:

东营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项目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潜水泵、清污机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5月28日、31日至6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开标时间:2010年06月21日下午15:00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开
东营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
招 标 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潜水泵、清污机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5月28日、31日至6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开标时间:2010年06月21日下午15:00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登州路40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DKZCZ2010-8#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具体情况如下:A包:6套井筒落地式潜水轴流泵(附井筒)及其附属配件;预算资金175万元人民币;B包:2台清污机(包括控制箱);预算资金40万元人民币;C包:2台变压器及高低压柜,预算资金70万元人民币;总计划投资2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明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韦韦 手 机:13562290365
电 话:0546-8333557 传 真:0546-8319669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405室
监 督 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东营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来源: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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