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涉案人员多为白领 高消费习惯系祸首
导读:
办理数张信用卡,再到信用卡套现公司刷卡套取现金,拆东墙补西墙,欠银行的钱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获刑……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信用卡诈骗案200件,是2009年受案数的4倍多。其中,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占到六成以上。跟其他犯罪相比,信用卡诈骗的涉案人员文化层次较高,很大一部分都是白领阶层。
工作一年办了8张卡
还不上卡债被判缓刑
1987年出生的赵晓斌(化名)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南京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销售工作应酬比较多,常常出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渐渐的,赵晓斌养成了高消费的习惯。职场新人有限的工资并不能维持动辄出入夜场的开销,赵晓斌于是想到了信用卡。2009年10月,赵晓斌在朋友介绍下,在民生银行办了张信用卡。有了这张可以透支的信用卡,生活立马“滋润”起来。随着生活开销的增长,很快一两张卡已经不够用,凭借不错的工作单位,赵晓斌陆续又从多家银行申领了信用卡。短短一年时间,他共计申领了8张信用卡,透支金额高达6万余元。
卡债到期,银行纷纷催款,赵晓斌没有能力偿还。今年年初,其中一家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赵晓斌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经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他很快赶到公安机关自首。因涉嫌信用卡诈骗,今年5月,赵晓斌被玄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玄武法院一审宣判,认为赵晓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他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赔所欠卡债,法官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单位得知后,决定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现在他不仅背了案底,还丢了工作,后悔之情可想而知。
涉案人多是白领阶层
高消费习惯是祸首
昨天,南京各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信用卡诈骗案件,涉案人员基本都是80后,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有些案发前工作还很不错。比如,昨天上午被白下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缓刑的吴某,今年28岁,大学文化,在我市某保险公司工作。
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韩亮介绍,大多数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案的被告人年龄都在35周岁以下。他们的消费理念超前,在办理和使用信用卡时,往往以自己收入极限为使用额度底线。不少人都办理了3张以上的信用卡同时透支,最多的一名被告人竟办理了15张信用卡。他们起初都认为“欠银行的钱,能拖就拖”,拖到最后“大不了还钱”,不会有其他后果。殊不知,根据最高院和最高检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可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收入水平一般,花钱大手大脚,严重依赖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案涉案人员的主要特征。为了帮助他们改造,同时也为保护银行资金安全,南京多家法院先后对信用卡诈骗案的涉案人员发出缓刑禁止令,禁止他们在缓刑期申领信用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励某、吴某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一审)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甬刑初字第10号公诉机关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励某,曾用名励大局,
11月30日,五华法院对4起严重刑事犯罪的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利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顺利办了张信用卡,恶意透支6万余元。曾某大学
本案例我们来关注一种新型犯罪形式--信用卡犯罪……在线看视频主持人: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法治在线,今天我们来关注一种新型犯罪形式--信用卡犯罪。现在,国内各种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