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借贷第一奇案终审宣判 近千万欠条无效
导读:
中国民间借贷第一奇案终审宣判 近千万欠条无效
据信息时报报道6年前在数张空白纸上签名,日后竟成为5张欠条,总额高达886万,诉讼双方也因此进行了五年的诉讼战,此案在案发后就被媒体称为“中国民间借贷第一奇案”,广东高院及茂名市中院分别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5起共计886万元的借贷关系全部不成立。
手持5张借据讨巨债
2004年6月,江苏无锡籍女子荣x凡拿着5张借据,分别向茂名市茂南区、信宜市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信宜市A矿业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苏x旺及其所属矿业公司偿还她共计886万元的债务。荣女士出示的5份借据借款额从170万元到200万不等,借款内容都是打印而成,借据右下角有苏x旺本人签名,落款时间都是2003年4月。同时,每张借据还都附有一份信宜市A矿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书》,为苏x旺向荣女士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对于这5份借据,苏x旺的解释是:“荣x凡早有预谋,设下圈套。她以帮我融资为名,先后骗取了我的空白签名纸和公章等,伪造了这些借据和担保书,目的是要夺走我的矿山。”
疑点重重未获支持
信宜市、茂南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荣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苏x旺偿还荣女士的886万元。苏x旺不服,向茂名市中院提起上诉。2006年5月,茂名中院以该案疑点太多、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之后,信宜市法院决定,将其中一单标的170万元的案件移送至茂名中院一审。
经调查,茂名中院认为,《借据》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荣女士对不合常理之处又不能提出证据。据此,驳回荣女士的诉讼请求。广东省高院接到荣女士的上诉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荣女士与苏x旺之间的另外4单“借据官司”,茂名中院也随后作出终审判决,借贷关系都不成立。
疑点1:借款地点矛盾
荣女士在开庭时曾说,2003年4月苏x旺在荣女士位于江苏无锡的家里立下借据。该借据是之前多笔未还借款的借条汇总而成,借款方式有现金也有划账。可是,荣女士无法提供其他实际支付借款凭证。
苏x旺对此予以否认,称荣女士所称的借款时间,自己要么在阳春矿山,要么在广西,根本就没去过无锡。苏x旺还向法院提供了旅馆住宿登记、手机话费清单、银行业务凭证等文件资料。
疑点2:借现金不合常理
荣女士一审时称借给苏x旺的886万元是现金,部分是银行划账,可是却无法提供自己在银行的取款记录,也无法提供银行划账凭证。二审时她又称借出的都是现金,法院认为短时间内以现金方式出借上述巨额款项不符合生活常理。对于巨额款项来源,荣女士以涉及隐私为由拒绝回答。
法院在综合了其他方面的疑点后,最后认为本案存在荣女士利用苏x旺签署了名字和时间的空白纸填充其他内容的可能。因此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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