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上门收债被困 债务人非法拘禁获刑
导读:
一名债权人应约上门收债,没想到不仅没要到钱,还落入债务人精心设下的陷阱,被殴打并限制自由近4个小时,最后采用滚台阶的方法才脱身报警。今天,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债务人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孟某和郁某原来是一对好朋友,后来发生债务纠纷,郁某经常向孟某索要欠款。对被逼还钱,孟某十分不满,决定实施报复,找人“教训”郁某一顿,以解心头之恨,并通过“吓唬一下”,让其知难而退。
2009年3月27日,孟某纠集4名青年在自己家中等候,做好对郁某实施“教训”的准备。当日16时,孟某以还钱为由将郁某骗至家中,4名青年持木棍等对郁某实施殴打,并将其用绳子捆住手脚,用毛巾堵住嘴巴,关在厨房里。孟某付给4名青年500元“劳务费”。19时40分,郁某趁孟某不备,从地上爬起来,蹦到门外,再从台阶上滚下楼道,在附近群众的帮助下逃出报警。后经法医鉴定,郁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捆绑、殴打,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遂依法从轻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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