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周期理论?
导读:
概述
债务周期理论亦称债务周期假说或国际收支阶段论,是全面阐述一国在参与国际投资进程中呈现出的具有周期性特点的理论。西方经济学家凯尔斯尼首次提出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美国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对此作了近一步的发展。该理论强调外资中除了外援和外国直接投资以外,仍有还本付息的外债,外资流入的过程也是外债积累的过程。
债务周期理论的代表人物为埃弗拉莫维克(Avramovic, D.),他提出债务周期的分三个阶段;债务周期的条件,边际储蓄倾向大于投资率;边际出口倾向大于边际进口倾向;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必须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并能出口创汇。
后来,费歇尔(Fisher, S.)和弗兰克尔(Frenkel, J. A.)在1972年发表的《投资、两部门模型、债务及资本品的交换》一文中运用分阶段法提出了债务周期理论,并提出了五阶段债务周期模型:①不成熟的债务人阶段,贸易逆差,净资本流入,利息净流出,债务上升,此阶段以外资弥补外汇缺口。②成熟的债务人阶段贸易逆差下降,甚至开始有贸易顺差,净资本流入下降,利息净流出,债务积累速度递减。③债务减少者阶段 贸易顺差上升,资本开始流出,利息净流出下降,净外债下降。④不成熟的债权人阶段 贸易顺差下降,甚至转为逆差,利息由净流出开始向净流入转变,拥有的外国资产净积累。⑤成熟的债权人阶段贸易逆差,利息净流入,净外国资产缓慢增长,完成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转变。
债务周期理论的内容
根据国际资本流动的结果,可将各国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债务国,即净资本流出额为负值的国家;另一类是债权国,即净资本流出额为政治的国家。一般来讲,国际债务周期理论认为,一国在参与国际投资进程中,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阶段:1、不成熟债务国阶段。2、成熟债务国阶段。3、债务减少国阶段。4、不成熟债权国阶段。5、成熟债权国阶段。
债务周期理论从动态角度分析了一国国际借贷地位发生变化的周期性规律。在一定程度上,该理论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该理论论证了经常性项目(主要是国际贸易收支)与资本项目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并认为,一国通过利用外资,可以促进对外贸易,使之成为顺差。近年来,一些西方发展经济学家根据该理论派生出各种有关的债务周期数学模型,研究发展中国家重债国所面临的问题。
同时也应当看到,该理论只是抽象的描述了各国在参与国际投资进程中的一般周期性特征,也有其局限性。实际上,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环境、资源禀赋、劳动者素质以及对外开放的程度不同,因此,其在债务周期各个阶段所经历的时间以及特征往往与债务周期理论的论述不一致。如美国一由债权大国沦为债务大国,该理论对此还不能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在债权人抱怨债务人无力还债时,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那么,债务应该怎么处理?财产不够清偿所有债务该怎么办?多个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的
债务依存度:它是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其计算公式是: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额÷当年财政支出额)×100%。在中国,这一指标的计算有两种不同的
债务减让是指债权人自愿减少对债务公司的索偿权。它是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债权人之间达成债务和解协议来进行。采用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各种繁杂的法律程序和支出,所收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