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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一中院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千万元债务私人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4 00:18:4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执行难问题已经是法院的老大难问题,怎样解决问题呢?下面通过一个案例,让您了解现今是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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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海南网10月11日电(许平飞姜国强)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一中院)通过不懈努力,成功促使一宗案件的被执行人(beizhixingren)自动履行完毕1800余万元债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年1月5日,海南一中院依据海南省高院(2008)琼民二终字第55号民事判决,立案执行于某申请执行琼海瀚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判决判令瀚海公司返还于某1500万元及利息。但因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被执行人(beizhixingren)一直拒不执行该生效判决。

  海南一中院执行局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瀚海公司唯一的土地和房产已被外省法院执行处理,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是执行人并未放弃,后经多方努力,终于查到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一个关键账户。虽然该账户没有存款,但是考虑到该账户对案件的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执行人员果断地将其冻结。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因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十分焦急,只好请求法院解冻账户。同时,被执行人为了尽快使其账户解冻,不得不筹措资金偿还了申请执行人1500万元本金及150万元利息,但对于另外的200余万元的罚息却不愿支付。为了彻底了结纠纷,海南一中院又数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试图通过执行和解结案,但终因双方矛盾尖锐、意见分歧太大,致使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由于无法达成和解,执行工作再次陷入了僵局。

  海南一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的进展,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领承办人都琼海与被执行人瀚海公司沟通协调,要求瀚海公司想方设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以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建议瀚海公司应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争取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并达成执行和解。在协调过程中,一中院法官耐心倾听被执行人的陈述,了解矛盾的根源,对瀚海公司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之以法,推心置腹地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经过一番努力,被执行人有所触动,态度有所转化,表态愿意自动偿还全部债务。至此,被执行人自动偿还了剩余的200余万元罚息。本案债务本金及利息共18758921元已全部自动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本案得以圆满执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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