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造出长短腿老外索赔
导读:
在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的德国人安先生,因髋关节问题在北京和睦家妇婴医疗保健中心(以下简称保健中心)就诊,但被诊断大夫带至中日友好医院进行手术。术后他发现自己右腿比左腿长了3厘米。
安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保健中心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64万余元。昨日,安先生将手术钢板带进了二中院的法庭。
事故
髋关节手术造出长短腿
昨日上午,40岁的安先生在妻子的陪同下进入法庭,因事后经历了第二次手术,他走路已基本正常。他说,“因为那家医院的人(保健中心)可以用英文,也接受我的保险,所以我才成为会员。”
安先生的代理人李律师说,前年8月27日,安先生在保健中心进行了检查,周大夫推荐他进行髋关节置换手术,并将其转诊给李大夫。李大夫检查后,也建议安先生进行手术。在向保健中心支付了18万余元后,安先生于9月3日被带到了中日友好医院,由李大夫主刀进行了右腿髋关节手术。手术后12天,安先生被告知,其右腿比左腿长出了3厘米。
李律师说,事后,安先生连续几夜失眠。最终,保健中心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将多出的3厘米骨头锯掉。
追责
原告称主治医生“兼两职”
李律师说,在保健中心给安先生检查的李大夫,同时也是在中日友好医院给其做手术的主刀医生。
保健中心的代理人认为,李大夫只是来保健中心会诊的大夫。安先生的第一次手术是由中日友好医院实施的,安先生是知情的。
李律师反驳说,安先生完全不懂中文,也不知道中日医院与保健中心的关系,他只是听从医生安排。李律师还提到,18万元的手术费是交给保健中心的,她还出具了发票凭证。
“我们只是帮他和中日友好医院联系,协助办理住院手续。”保健中心表示。但李律师称,对此完全不知情,开庭后他才从被告处拿到一张中日友好医院出具的5万元的票据,而这些费用都是由保健中心给的。
昨日,李律师告诉记者,被告主体问题仍是争议中心。经历两次手术的安先生无法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被调岗后收入下降。虽然手术费用都由德国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他的精神创伤很难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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