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以暴易暴”的底气从何而来?
导读:
8月23号上午,江西南昌第一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持械斗殴事件。这起斗殴事件涉及30多名患者家属及50多名院方人员。械斗共造成15人受伤,3辆面包受损。医患纠纷引发如此大规模的械斗实在比较罕见。(8月25日《中国广播网》)
事发过程中,由于一些保安身着警服、手持警棍,被一些观者拍下后发到网上,取名“南昌特警殴人致死”。顿时间,点击量坐上“火箭”,舆论一片哗然。连日来,经过一些媒体的深入调查,最终还原了事情真相。但即使如此,该事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并不是警方处理几个责任人就可以挽回。这种以暴易暴,将多年积郁的医患情绪推向了一个顶点,确实发人深思。
尽管医院并不承认事先准备,但是,斗殴木棍系着红丝带、保安身着防护服等细节,足以说明一切。诚然,无论医院是否造成了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带人上门兴师问罪,并且大打出手,都是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公安机关的惩治。但是,作为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医院,无论患者是否因医疗事故而亡,终究都是遗憾。假如多从患者角度考虑,可以理解他们的心情,面对家属们的气势汹汹,医院应该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哪怕都不好用,还可以及时向上级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汇报。这毕竟是法治社会,医院作为公共场所和公益机构,其安全性受政府和法律充分保护。只要报警及时,公安机关绝不会让闹事者在医院撒野。而这种组织自己的“队伍”和“武装”,与来者决一雌雄的思维,显然是没有基本的“政治”觉悟,是一种荒唐和胡闹。因此,在问责事宜上,对于南昌第一医院的决策者,理应严肃处理。
尽管南昌发生的医患械斗,确实近年罕见,但是,对于各种各样的“医闹”事件,相信很多公众都已经麻木了。医闹,说到底,就是一个利益问题。假如说,所有的医患纠纷中,最终都能保障患者利益,“医闹”的发生率,肯定微乎其微。但遗憾的是,恰恰相反,在现行医疗纠纷的认定、调解甚至司法审判体制下,最终胜出的往往是医院。平心而论,患者躺在病床上,本来就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弱势,其把所有康复希望都寄托在医护人员身上,当最终换来的是失望和痛苦时,有几人能心平气和。而跟医院理论的过程中,又处处感受到医院的强势,这又让患者情何以堪,岂能不“闹”。要有效避免和解决“医闹”问题,引入第三方机构固然是个办法,但更重要是,第三方机构要跟医院和卫生行政机构保持绝缘,切实维护好公平正义,不拿患者权益开玩笑,否则,一切都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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