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创造条件”让公众监督山西疫苗事件
导读:
舒圣祥(湖南职员)
《中国经济时报》关于山西疫苗乱象的报道出街之后,国人无不为之感到强烈愤慨与深重失望。而接下来更让人失望的却是,2万字的详细报道,以及报社愿为报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开声明,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应有重视。除了当地卫生厅发表了一个轻描淡写而又错漏百出的官腔回应之外,耳边不时传来的则只有“讨说法家长卫生厅门前被推倒”、“家长申请立案被法院无理由拒绝”、“疾控中心主任出国旅游不归”之类的消息。
思维单纯的公众简直无法理解,一个历时数年的疫苗悬案为何迟迟得不到彻底调查?更令人错愕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那种轻描淡写与毫无所谓的蛮横态度———记者调查大半年写出的深度报道,他们在未曾联系报社与记者的情况下,竟只“调查”一天就拿出了“科学结论”!
“省级专家组鉴定(异常反应)与疫苗接种没有因果关系”,这是山西省卫生厅回应称“查找到10人仅1人出现异常反应”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可是,所谓“省级专家鉴定组”,山西疾控中心的领导官员占了绝大多数,这般调查结果怎么能拿出来自我证明呢?
事实上,将一省之疫苗接种安全,交由一个没有疫苗经营资格的私营皮包公司来垄断,并且毫无法律依据地贴上“山西CDC专用”垄断标签,为此不惜让疫苗高温暴露,本身就是绝对的违法违规和寻租腐败,即使儿童或死或残真的与疫苗无关。
“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这些都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里的政府承诺。事实上,这两者是具有高度相关性的,不敢或者不能监督和批评政府的人民,不可能真正幸福,更不可能真有尊严。
“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前面的“创造条件”四字,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其中最为重要的至少应该有两层意思:一是,公众有质疑,官方必有调查,引起轰动的全国性质疑,必有高规格的全国性调查;二是,地方的行政与司法必须真正分开独立,不能只要是公众监督与批评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就一概“不予立案”。
以此来审视山西疫苗事件,公众质疑已经如潮翻滚,报道记者也在呼吁中央介入,可是公众看见的依然只是山西在那里自查自辩,没有能及时成立一个像足球打黑那样的足够高规格的正规调查组。如果高规格调查组迟迟不能建立,地方司法也不能独立于所谓“负面报道”之外,公众根本没有“条件”监督和批评政府。于是我只能吁请:请“创造条件”让公众监督山西疫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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