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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医闹"显示政府"一闹就给钱"的路子走到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5 03:3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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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们呼吁疏通患者维权渠道让法律不再缺位(资料漫画)法制网记者郭宏鹏法制网实习记者范传贵今年6月被我国卫生界称为“黑色六月”。在这一个月当中,全国有5个城市先后发生了重大“医闹”事件,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吴崇其指出,这是很不平常的现象,问题由来已

人们呼吁 疏通患者维权渠道让法律不再缺位

(资料漫画)

  法制网记者 郭宏鹏 法制网实习记者 范传贵

  今年6月被我国卫生界称为“黑色六月”。在这一个月当中,全国有5个城市先后发生了重大“医闹”事件,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吴崇其指出,这是很不平常的现象,问题由来已久,必须引起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发生于6月21日的福建南平“医闹”事件,引起了新一轮关于如何解决“医闹”问题的全国大讨论,其中最响亮的声音是:“法律应该在渐趋严重的‘医闹’事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尽管记者近日获悉,此事最新的进展是死者家属一方被刑事拘留的5人已被公安机关报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综观“医闹”事件,记者发现,依法鉴定、依法定责、依法处置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大打折扣,法律依然严重缺位。

事件回放

政府息事宁人医院破财消灾

  6月20日晚,南平市杨厝村村民杨俊斌成功做完结石手术后,意外地死在了南平市第一医院。由于死得突然,家属将医生胡言雨和张旭扣住十余小时,并拒绝移动尸体。要求院方作出合理解释并提出高额赔偿要求。
  院方答复需组织专家对患者死亡原因进行分析,对诊疗过程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并视过错的责任程度确定赔偿额度。
  但家属根本不信任医院,也不相信鉴定的公正性,因此拒绝鉴定,只要求医院马上赔钱。随后家属打横幅、摆花圈、烧纸钱,进而演变为封堵大门通道、扣留医生并要求医生亲吻尸体、打砸医疗设备等过激行为。
  医务人员眼见同事被扣留,随时有生命危险,于是自发组织起来强行救人。双方形成对峙,并两次大打出手,导致多人流血受伤,医院财产受损。死者家属这边也不示弱,几辆小型中巴车载着更多的村民到达医院,这一事件上升为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警察始终在“现场维持秩序”,被网友指责为“不作为”。市政府为防止引发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求医院顾全大局,做出让步。在政府的主持下,医院和死者家属双方达成协议:医院赔偿21万元,其中院方支付5万元,协调杨家所在镇政府支付16万元;退还全部医疗费用6000元;家属承诺日后不再提出进一步赔偿要求;双方受伤人员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协议在日后被众多卫生界、法学界专家所诟病,批评地方政府为平息事件而放弃法律立场,胡乱作为。
  6月23日上午,第一医院80余名年轻医生来到市政府门前,以静坐的方式,抗议政府对此次事件的处理方式,他们打出横幅:“严惩凶手,打击‘医闹’”、“还我尊严,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死者家属刚被“安抚”,未曾想医生们感觉受了委屈,进而向政府施压。7月3日,死者家属一方5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法律专家

政府有法不依医院糊涂赔偿


  南平“医闹”事件发生后,中国医师协会立刻派出法律专家前往南平调查,并在7月2日专门组织召开“首都法律界、卫生界南平市‘医闹’事件研讨会”。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郑延谱认为,南平事件有可能涉及多项法律,最明显的是,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些砍伤医生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押医生超过10个小时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破坏医院器械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兆波表示,在存在上述这么多违法犯罪嫌疑现象的情况下,虽然南平市民警立即依法出动了警力,但没有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致使事态进一步恶化。
  对于双方在政府主持下签订的那份协议,专家们也有说法。
  北大医院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北京指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解,但条件是确定为医疗事故,且应在医患双方的共同要求下,居间进行调解。从南平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显然是政府以权势压迫医疗机构做出违心赔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鑫支持这一观点。
  专家们认为协议中最荒诞之处在于“双方同意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于兆波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有人犯罪,除去有限的几种自诉案件,都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此,当事人双方就刑事责任的“约定”是无效的。
  据了解,由于“医闹”事件频发,近年来,南平形成了一个惯例:家属只要闹,就有钱。这一次也没有例外,协议中规定南平第一医院赔偿21万元。但专家们认为,这是一笔糊涂账,为什么赔?医院过错在哪里?为什么是赔21万元?都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种政府主张、医院妥协赔偿的做法,被专家们认为是“医闹”愈演愈疯狂的推手。

医生认为

最终百姓倒霉呼唤立法保护

  医药生命科学专业网站丁香园最近发起了一项调查———中国医生眼中的“医闹”,记者近日查看时,参与调查人数已达9656人,调查结果显示,96%的投票者所在医院曾发生过“医闹”事件,且遭遇到5次以上的达53%。
  调查显示,在当今的医疗环境下,一旦遇到非常危重的病人,即便是医院完全有条件救治,愿意“救人为先、立刻救治”的医生比例只有14%,有29%的医生选择“为防止引起纠纷,将其转诊到上级医院”,还有56%的医生选择救治,但要反复和家属强调危险性,保留谈话录音,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
  北京医师协会会长邓开叔在研讨会上说,现在很多医院包括三甲医院,已经不敢尝试新技术,导致人民群众得不到更高质量的治疗或者服务。很显然,由“医闹”引起的这种以自保为上的医疗风气,最终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丁香园网站的调查也显示,90%的投票者呼吁建立相关法律保护行医权,惩治“医闹”。

解决关键

疏通维权渠道法律回归本位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理主要有医疗事故鉴定、诉讼和行政调解三种方式。但这三种方式都有其弊端。医疗事故鉴定由各级医学会负责,被民间称为“老子鉴定儿子”,公信力不够;诉讼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行政调解的主持者大多是卫生行政部门或地方政府专门指派的人员,前者让百姓不信任,后者让医院有压力。
  相比之下,在过去的经验中,每每组织“医闹”,患者家属都能获得赔偿,见效快,俨然是一服灵丹妙药。以上三种在法律框架内的途径逐渐被暴力维权所取代。[page]
  因此,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是解决“医闹”的关键。在首都法律界、卫生界的南平市“医闹”事件研讨会上,多名法学专家指出,“医闹”猖獗与患者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太高有关。因此,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把患者的维权行动引入法制轨道,这些疏通维权口的工作都是地方政府处理医患矛盾的当务之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南充市于2008年初制定和实施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规定了9种扰医行为,包括“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冲击或占据办公、医疗场所;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在医疗机构陈尸要挟和摆设灵堂;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财物,以及抢夺、盗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或家属的财物等。凡在医疗机构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处理医患纠纷、打击医闹过程中,法律不能缺位。让法律回归本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是医闹事件解决的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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