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命丧产房 丈夫拒收新生女婴
导读:
去年7月,一个女婴在虎门太平人民医院出生,但其母亲却不幸离世,于是,其父亲将医院告上法庭,此后,竟然拒绝将新生的女儿接回家。
10个月前,周先生的妻子入院剖腹生下女儿后,因产后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周先生认为,院方须对妻子的死负责任和赔偿。
太平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陈昌卫:“这个产妇出现产后大出血,做了积极抢救之后,最终还是不能挽回产妇生命,家属对我们医疗过程存在异议,选择了司法途径。”
纠纷归纠纷,但之后,周先生竟然拒绝将新生女儿接回家,他说,原因是妻子离世后,医院要他缴清当时抢救妻子所花费的约6万元医疗费。
周先生:“要我拿钱才能接孩子,那我接不了,我没钱,我人都没有了,你让我骨肉分离,我都没办法。”
太平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陈昌卫:“我们在3月14日还电话通知了女孩的父亲。我们都告诉他,在不交清住院费的情况下,你可以把小孩接回去,第二天没有等到人。”
无奈之下,医院的医护人员只能充当起临时父母,轮流照顾女婴,给她喂进口奶粉、米糊,还给她煲粥,买玩具和衣服,教她走路。
太平人民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护士:“我们医生自己家里宝宝的小床,放在这里给她睡,到6个月开始辅食了,我们科室的医生护士,自己掏钱去买米粉。”
太平人民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护士:“当自己是她妈妈一样去照顾她,好好爱护她。”
就这样,女婴在医院里生活了8个多月,但考虑到医院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而多次联系周先生将女儿接回家都遭拒后,院方于3月15日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日前,在警方的介入下,女婴的父亲周先生,最终愿意接回女婴,但仍然表示会和医院“怄气”到底。
周先生:“这个结果出来,如果还是这样,我只能把小孩放在这里。没办法,不是我想的。”
而律师则表示,周先生这一做法,可能会触犯法律。
宋安平律师:“跟医院之间的医疗事故纠纷,这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可以通过法院去主张,父亲如果把小孩丢弃,实际上就是一种遗弃,情节如果严重的话,完全可以构成我们刑法上所说的遗弃罪。”
律师的这番话,希望周先生能听进去,痛失妻子已经是不幸,这场医疗纠纷,不如通过法院来裁决。而你作为一个父亲,现在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尽责抚养大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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