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男子病亡无病危通知家属质疑记录与诊断不同

男子病亡无病危通知家属质疑记录与诊断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23:32:29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昨天,杭州醋坊新村的王彩娥女士,打进热线:“直到老伴去世,我们家属也没有收到一张病危通知单

  昨天,杭州醋坊新村的王彩娥女士,打进热线:“直到老伴去世,我们家属也没有收到一张病危通知单!”她说:“69岁的丈夫陈冠鑫因治疗肝硬化入院,治疗了一个月,去年12月24日晚8时左右,我们突然接到医院电话,赶去一看,老伴已叫不醒了……”

  记者赶到王彩娥老人家中。

  她拿出丈夫的照片,一张是陈冠鑫生前几个月拍的,相片上的他笑容灿烂,神采奕奕。另一张就是王彩娥说的“最后一面”。12月24日晚上,王彩娥和儿女用手机拍下的,“你看他眼睛瞪得大大的,里面布满红血丝。”说到这时,王彩娥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已经两个多月过去了,每天她都要拿出两张相片翻看,每次看到,都要流泪,毕竟夫妻俩相濡以沫走过了41年!”女儿说。

  死后一天补充入院诊断

  王彩娥告诉记者,老伴是2008年11月21日住院的,因为是长期患有肝硬化,门诊医生建议住院补充输入人血白蛋白来增加抵抗力。但在她老伴去世后,医院提供给家人的病历记录中,记者看到在11月21日最初入院的病历上记录着陈冠鑫的病情是“病毒性肝炎、乙型、慢性、轻度”;在这张病历纸下面空白的地方,记者又看到一段手写补充的文字:“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感染性休克”,落款时间为12月25日。此时陈冠鑫已经死亡一天。让王彩娥觉得疑惑的是,为什么直到丈夫去世后,又会在最初入院时的病历上,填上这段补充诊断?

  浙一医务科解释,这是在病人出院前或死亡后,医院对患者入院诊断的一个修正或者补充,初步诊断的评估偏轻,病情发展比较快。

  死亡记录与出院诊断不同

  记者在12月25日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中看到,陈冠鑫的死亡原因是“慢性乙肝、肝硬化、急性肝功能衰竭、呼吸循环系统衰竭”。但记者在另一张出院费用结算单上,看到“出院诊断”一栏中却写着“干燥综合征”。“我们回到家中,才看出两个说法对不上,也不知是什么原因。”王彩娥很想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记者在王彩娥的家中还发现了两张不同的“病重通知单”。王彩娥说,一张是她在去年12月16日收到的,医院留底的那张是“因为有疑惑,我们找医院要资料,医院才给我们的,但上面多了"病危通知"4个字。为什么要加这几个字?我们也想不明白。”

  医院表示,已经在病人进入重症监护室之后发了病危通知单,但是没有在“病重/病危”之间打勾,应该是要打勾,这是疏忽,要吸取教训。

  医院致歉希望沟通

  记者昨天联系了处理此次医疗纠纷的浙医一院医务科。据了解,目前医院正在和患者家属积极沟通,医院表示,患者入院时已处于肝硬化晚期,住院后经检查发现乙型肝炎病毒水平高、传染性强,表明已经引起明显乙型肝炎活动,此为患者病情逐步加重并最终发展成为肝衰竭的根本原因。

  医院医务科在给患者家属的一份书面答复上,院方称:“回顾整个医疗过程,有几个方面需要改进和提高: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应更多的从患者和家属的角度看问题,体恤患者冷暖;沟通和告知需要提高,在沟通时没能以通俗易懂的语句让家属理解,对疾病发展的风险告知不够充分。鉴于以上情况,已向相关当事人提出批评和整改建议,因此而给家属造成的影响,医院深表歉意,并希望通过双方沟通、协商,妥善解决此医疗争议。”

  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

  记者从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了解到,如果医患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些纠纷,破坏正常的医疗秩序,当事人漫天要价也是不对的。记者从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到,当前医患关系不和谐,很大程度是老百姓对医疗质量不满意,其中也有医患之间缺乏沟通的原因,在“新医改”政策即将出台的背景下,规范医院管理和医疗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将成为当前医政工作的重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你好,你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医方侵犯患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及名誉权,比如构成伤残或负人格评价,患者可以要求医方承担精神抚慰金。二是,医方行为致患者死亡的。三是、医方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医疗损害纠纷中,医院承担精神抚慰金的前提条件对此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了;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交通事故中的货物损失责任主要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与中介无直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和有过错的一方或双方分担。若不及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3小时前
如果酒店内有蟑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这表明酒店服务可能存在瑕疵或不符合约定。特别是如果蟑螂导致了您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您可以直接要求酒店依据第四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3小时前
被网络诈骗后资金追回较难,但应尽快报警并提供充足证据,帮助警方破案,以便尽可能挽回损失。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若不及时处理,可能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职高要求有病才能走读,需具体分析其合法性。从法律角度看,学校设定走读条件需遵循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若学校仅以疾病为唯一走读条件,可能涉嫌歧视健康学生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若被打者要求赔偿,首先需明确伤情属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公安机关可调解。您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可避免处罚。若调解不成或对方不满意赔偿,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在缓刑结束后短期内再次犯罪,表明您可能不符合缓刑条件中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此可能不会被判处缓刑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退休年龄因性别及参保情况而异。一般男60岁,女55岁,特定条件下女性可提前。法律上,企业职工转为灵活就业后,退休年龄遵循相关规定。男性通常为60周岁,女性则为5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