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后半个月才知接骨钢钉偏了
导读:
陈挺 江荣义
讯 车祸骨折,厦门市民颜先生到同安中医院做接骨手术。半个月后,他被告知,手术不太成功,医院要为他免费重做。他怀疑,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昨天,厦门同安卫生局称,双方最好进行协调,颜先生也可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颜先生说,1月20日,他在同安五显镇附近发生车祸,左腿腓骨内被木板插到,当场骨折。随后,他被送到同安中医院,医生为他的左腿安上钢板,并植入5颗钢钉进行定型。2月3日,出院复检后,医生却说,有部分钢钉松动,建议重新手术,医院愿意负担此后的所有医疗费用。
家属说,腿上打入钢钉非常痛苦,怎么可以随便重做。他们到其他医院复查后确认,骨折处的第五根钢钉确实偏出了1/3左右。因此,家属怀疑,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暂未同意重新手术。颜先生也还留在中医院进行观察。
昨天下午,同安中医院医务科陈科长和骨科洪主任表示,医学上,只要偏差不超过1/3,手术就算成功。他们是为病人考虑,才主动建议重做手术的。陈科长表示,即使不重做手术,只靠人体本身的免疫力,颜先生的伤也完全可以修复,第二次手术不会痛苦,病人家属过于紧张。他还认为,这只是普通的医疗纠纷,并非医疗事故。
院方还表示,如果颜先生接受,第二次手术费用将全免,一年后取出钢板钢钉的近6000元费用也可免除,医院还可以补偿一定的误工费等。
同安区卫生局医疗行政科工作人员表示,从图上看,钢钉确实没有锁到位。他们建议,既然医院已经同意赔偿,双方最好能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实在无法接受,也可以向厦门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当场给家属发放了申请表。他们还表示,将会向医院咨询有关情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块接骨钢板竟因医生工作疏忽没有及时取走,遗留在患者体内达22年之久。近日,隆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医疗事故纠纷,判决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武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南京市民曹女士两周前做腿中取钢钉手术,医生一刀下去,却发现器械型号不对,而且所需工具医院还没有。就这样,曹女士流着血在麻药失效的情况下苦等了近两个小时,工具借来
60多岁的倪女士2006年做手术时,脊椎里支撑了两块钢板,仅仅10个月,她就惊讶地发现钢板竟断在了身体里。虽然现在钢板已取出,但倪女士多次找医院和钢板生产厂家,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