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四种药品广告文号被撤消后企业仍在媒体发布严重违法广告
导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测中发现,有四种药品因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撤销广告文号后,企业仍在一些媒体上对其进行广告宣传,违法情节严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现对下列4种药品及其生产企业、发布媒体予以曝光:
一、北京京铁华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根痛平颗粒”,其功能主治为“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引起的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该药品在《华商报》、《西安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一喝显奇效,1~2疗程酸麻困疼等症立即减轻,2~3疗程即可”,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二、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益安宁丸”,其功能主治为“气血虚弱,肝肾不足;失眠健忘,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该药品在《贵阳晚报》、《南国都市报》、《楚天都市报》、《成都商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治疗心脏病10天就见效……”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三、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大风丸”,其功能主治为“舒筋活血,补虚祛风。用于腰腿疼痛,四肢麻木,筋骨酸重”。该药品在《今晚报》、《燕赵都市报》、《保定晚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服用不到2天:肢体酸痛基本消除,麻木部位阵阵热流窜动……”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四、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其功能主治为“壮筋骨,益气血,舒筋活络,祛风除湿,痛痹止痛的功效,用于治疗实证腰痛”。该药品为处方药,在《太原晚报》、《南国都市报》、《楚天金报》、《成都商报》等媒体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宣称“三天快速止痛,三阶段全面康复……”等,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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