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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小小门诊部何来如此“牛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04:11:20 人浏览

导读:

摘要:聘用庸医、治残患者拒不接受卫生局监管;引发一起医疗纠纷后2年久拖不决;敦煌卫生局请求取消其行医资格的呼声不止一次但其仍在营业敦煌市恒博门诊部真是牛气冲天!聘用无证庸医致残患者敦煌卫生局多次请求吊证不见其果无证庸医害人患者治成残废2008年6月6日,敦

  摘要:聘用庸医、治残患者拒不接受卫生局监管;引发一起医疗纠纷后2年久拖不决;敦煌卫生局请求取消其行医资格的呼声不止一次但其仍在营业……敦煌市恒博门诊部真是“牛气”冲天!

  聘用无证庸医致残患者敦煌卫生局多次请求“吊证”不见其果

  无证庸医害人患者治成残废

  2008年6月6日,敦煌市肃州镇43岁的农民杨全宏因感冒引起尿道不适症状,到敦煌市恒博门诊部就诊,被男性科大夫杨军诊断为“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

  杨全宏依据杨大夫的处方接受输液治疗,领取盐酸特拉唑嗪口服药回家,按医嘱坚持服用8天后,糟糕的事发生了。

  2008年6月14日,杨全宏突然晕倒,并出现流口水、说话吐字不清等症状。去另外两家医院检查,诊断结论一致:前列腺炎、脑梗塞。

  杨全宏认为是恒博门诊部误治,才将前列腺病症治成了脑梗塞,他拖着病体向门诊部问责,并于6月19日向敦煌卫生局反映情况。

  当年7月8日,敦煌卫生局召集医患双方协商无果后,遂向酒泉市医学会出具委托书,请求对“恒博门诊部与杨全宏之间的医疗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此后,杨全宏为讨说法四处奔波,健康状况每况愈下,接连出现肢体伤残,精神受创,性功能和听力、言语等生理功能障碍。

  走进杨全宏的家,处处显得破败。屋里屋外所有家当上都积着灰尘,土炕上的被褥边缘污垢厚积,不满6岁的小女儿熟睡在炕上,15岁的长女则在陌生人面前惊慌失措……

  杨全宏拿出一份法院裁决书说,自己被治残后,妻子也跟着他受了不少苦。然而,麻烦事太多了,妻子心灰意冷,于2009年2月和他协议离婚,带走了二女儿,把长女和小女留给了他。

  就在等待医学鉴定期间,杨全宏接连发现了两个秘密。

  “杨军没有行医资格,属非法行医。这是我花了8000元托人访查知道的。另外,杨军事发后在出差期间打电话让同事窜改了处方。”杨全宏向记者讲述道。

  杨全宏请求敦煌卫生局调查,并对处方笔迹进行司法鉴定。

  2008年8月12日,敦煌卫生局答复:杨军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恒博门诊部聘用杨军开展诊疗活动,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局依法对门诊部给予行政处罚。

  2008年11月3日,甘肃诚信司法鉴定就处方笔迹得出了鉴定结论:处方笺上“特拉唑嗪”后剂量处的笔迹是刮擦、涂改、添加笔迹。记者了解到,那张处方笺上,药量由“2粒”被窜改为“1粒”。

  2009年1月15日,酒泉医学会作出医学鉴定结论:本病例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鉴定报告中陈述:“抗炎、活血治疗一周后出现晕厥,原因与口服盐酸特拉唑嗪有关,服药没有从最小剂量开始,没有交代临睡前口服逐渐增加剂量等注意事项,直接给与6mg(2粒)一次。”

  2009年3月5日,应医患双方请求,敦煌卫生局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卫生局遂下发告知书,建议杨全宏通过诉讼程序索赔。

  此后,杨全宏向律师咨询后提出:非法行医构成刑事案件,不能依据医学鉴定结论直接进行民事诉讼。

  2009年7月10日,敦煌市公安局就“杨军的治疗行为是否导致杨全宏器官组织损伤、致功能障碍”进行司法医学鉴定后得出结论:构成七级伤残;杨军的过错治疗行为与杨全宏脑梗塞后形成伤残的伤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杨全宏脑梗塞后形成伤残的损害后果也与其饮食结构、年龄、脑血管机制等自身因素存在因果关系。

  化名非法行医庸医被判缓刑

  据此,敦煌市公安局2009年7月23日立案侦查。

  然而,此时的杨军像是“人间蒸发”了,门诊部能够提供的线索仅有“可能是重庆人”和一个手机号,而警方调查发现,注册这个手机号的身份证是假的。2009年9月16日,杨德军被警方“请”到敦煌协助调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承认了他只有高中文化、无医师执业资格、化名“杨军”在恒博门诊部坐诊、出现患者索赔后回家躲避的事实。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前,杨全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2009年3月18日,杨德军被敦煌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处罚金2000元。但判决书没有民事判决内容,庸医逃过赔偿责任,原因是杨全宏在案件审理期间撤诉了。

  工作疏漏埋下隐患患者状告两级卫生局

  杨全宏撤诉另有目的。他认为,酒泉市卫生局向恒博门诊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是事件发生的根源。“杨德军无赔偿能力,即使赢了官司也要不来钱。”杨全宏坦言。

  2010年6月7日,杨全宏状告酒泉、敦煌两级卫生局,请求法院确认两级卫生局的行政许可行为无效,赔偿其损失95万多元。

  敦煌市人民法院以“敦煌卫生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权”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杨全宏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尚未收到受理与否的答复。

  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杨全宏到国家卫生部和信访局上访3次,到省卫生厅、信访局和酒泉市上访数次。每次上访,敦煌市政府部门和卫生局都得派人接返,产生的费用由敦煌卫生局埋单。

  敦煌市卫生局副局长刘学德翻开一沓票据告诉记者,卫生局为解决杨全宏上访、两个女儿的上学和食宿已花费20393元。

  从2009年7月14日到今年6月23日,杨全宏和两个女儿数次到敦煌卫生局食宿,刘学德能记清楚的就有8次:“孩子在卫生局食宿,我们派2名职工全天候负责饮食起居,时间最长的一次持续半个月。”

  刘学德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年6月底,恒博门诊部拒赔,在卫生局的多次督促下才像挤牙膏一样付现12000元,杨全宏领取了其中的5000元。“如果门诊部在事发当初就积极赔偿,事情也许不会如此糟糕。”

  门诊部的“牛气”不仅仅在拒赔中体现。

  杨全宏质疑,门诊部设立之初的法人代表王某是新疆人,没有从医资格,怎么能拿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此,刘学德解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归属地级卫生局。酒泉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2007年登记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漏,只考虑了王某的投资身份而忽略了无资质的事实。

  恒博门诊部当初登记的期限是2007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7日,卫生局检查时,门诊部正在申请变更登记。结合既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敦煌卫生局认为门诊部管理混乱,执业行为极不规范,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建议酒泉市卫生局“暂缓变更和校验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人员重新审核执业资质和条件”。

  然而,敦煌卫生局的报告尚未得到回复,门诊部的法人代表却被变更了,且变更登记的时间竟提前到2009年12月31日。

  7月3日,记者到恒博门诊部采访时,一位身穿白大褂、自称姓张的医生告诉记者,负责人不在,也不知道去哪了。

  卫生局道出隐情放任“牛气”意在赔偿

  其实,敦煌卫生局请求取消恒博门诊部行医资格的呼声不仅这一次,上级有关部门也曾作出过相关批示。

  7月13日,酒泉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难言之隐:在这起医疗纠纷尚未化解前,市卫生局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门诊部的继续经营中给杨全宏留下争取最大补偿的空间。因为一旦取消,杨全宏的赔偿该由谁来支付就变得艰难。

  就在记者发稿时,从敦煌卫生局传来消息:杨全宏重走谈判棋,已经把索赔数额下降到40万元,恒博门诊部也表示愿意协商解决争端,已经向敦煌卫生局的账户支付赔偿金15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和依据,杨全宏所得赔偿应是9万元左右,各级部门之所以力求争取高于这个数额的赔偿款,是因为考虑了杨全宏遭受的磨难和目前的处境。”刘学德说。

  有了这笔钱,为这起医疗纠纷奔波、苦恼了2年多时间的所有部门的相关人员都感觉轻松了许多,在他们看来,这场纠纷就要画上句号了。然而,此起纠纷留给人们的疑问仍在,期待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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