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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工作”可能贻误病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9 23:00:59 人浏览

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健康和保健,不少人的家中都备有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等,但因其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往往会测量不准贻误病情。近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反映医疗器械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读者质疑罗康血糖仪厂家未予回复读者李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健康和保健,不少人的家中都备有电子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等等,但因其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往往会测量不准贻误病情。近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反映医疗器械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

  读者质疑罗康血糖仪

  厂家未予回复

  读者李女士反映,她于2006年4月19日购买罗康全优越型血糖仪,共买过两盒厂家的配套试纸。从2008年11月份开始,她每次在家使用该血糖仪测试后,结果血糖都很高,便去医院请医生给开胰岛素。胰岛素量不断加大,甚至加开了夜间的胰岛素,可是身体的低血糖症状却日渐严重,并于2009年1月8日住院治疗。住院期间3次使用上述血糖仪测试了空腹血糖,测试结果分别为10.5、10.2、11.2,同时使用医院的机器测试结果分别为4.8、5.8、4.9,医生说是她的血糖仪和试纸有问题,她终于明白是自己的血糖仪或者试纸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李女士找到太平大药房和罗康厂家。经协商,太平大药房就让罗康上海厂家和她直接联系,随后她们就一直和上海厂家一位负责客服的小姐电话联系,请求尽快进行鉴定。因为试纸马上过期,厂家说没关系,德国厂家对每一批试纸都会留样,即使过期也会鉴定出来。双方就开始协商有关鉴定事宜,开始签订鉴定合同。上海厂家说自己是外资单位,任何事情都需要批示,办事效率很慢,本来已经谈好鉴定事宜,但后来又推出一个律师,所有事情又重新商谈,每次都需要2到3个月回复。结果本来定好的是同时对机器和试纸进行鉴定,如有问题赔偿10万元人民币,厂家经过很多次协商同意后,又说要上报上一级单位。又过两个月回复说上级单位不同意,上级决定最高赔偿5万元,而且不能对试纸进行鉴定,如果鉴定也只能鉴定试纸现在的状态,还必须不能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必须接受他们的鉴定结果,不能提起诉讼等苛刻条件。致使此事拖延8个月之久。

  本报于今年8月初接到李女士反映后,就与罗康上海厂家进行联系,并将李女士的反映转给该企业。该企业一位负责此事的女士说,她所在部门为健康医护部,与媒体联系需与企业传讯部联系,随后,该企业传讯部说,他们收到传真后会进行研究,但需一定的时间,会给予本报答复。但两个多月过去了,本报没有接到该企业的回复。近日本报再次与该企业联系,答应尽快让负责人给予回复,但至今仍没得到回音。

  买时认准“CMC”标志

  用时仅供参考

  读者赵先生反映,他在一家药店花438元,购买了一款降压手表。在半年保修期内,他戴表时在正常情况下表蒙子发生裂损,找到经销药店维修。被药店告知进行修理需要收取40元的费用,赵先生不认可。赵先生认为,自己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裂损,明显是产品质量不过关造成的,而且又没有过保修期,不应收费修理。此事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药店为消费者赵先生更换新降压手表,并在发票上注明延长半年的保修期。

  记者在市场走访发现,一些药房和超市都销售医疗器械、保健治疗产品。比如电子血压计、电子体温计、血糖检测仪以及脂肪测试仪等等,其产品五花八门,仅电子体温计就有数十种,且价格从200元至千元不等。其质量和测量的准确性是否令人信服呢?消费者是否可以依据这些医疗器械的测量数据进行治疗呢?

  记者就此问题走访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该处负责同志介绍说,针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是一定要定期进行强制检定的。而一般医疗计量器械作为普通家用的不需要强检。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此类医疗器械品种繁多,鱼龙混杂,只要是有产品合格证,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消费者购买时,可以看看产品上是否贴有“CMC”标志,CM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生产企业取得“CMC”认证,就是经过国家允许的。同时,在家中测量的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治病的依据。如果要进行治疗,还需到正规医疗机构去检查。因为家庭使用的医疗器械不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还有可能因为使用不当或者器械长期使用不检定,很可能会发生测量误差,准确性受影响,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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