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状告武大中南医院误诊误治案医院赔偿9万余元
导读: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12月4日电 楚天都市报消息,近日,武昌区法院就省直机关司机张晶良状告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误诊误治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赔偿原告90386.67元。目前,武大中南医院不服此判决,已提起上诉。
2002年2月19日,张晶良因关节疼痛入住武大中南医院,被诊断为“风湿性多肌炎”,医院长期大剂量对其实施激素治疗。其后,张多次到同济、协和等医院治疗,均被告知没有患多肌炎。他认为是医院误诊误治,致使自己8级伤残,将医院告上法庭。
双方交换证据时,原告律师又发现,医院提交的病历与张手上掌握的病历多处不一样。
武昌区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在诊断治疗中存在一定过错,原告的伤残与该院诊断用药不当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遂作出上述判决。(王昱晔 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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