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播音员声带手术受损获赔5万
导读:
3月10日,云南省昆明中院对备受关注的女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袁某状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被告(反诉原告)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反诉被告)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袁某支付医院医疗费2万余元,并驳回了原被告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2003年3月3日,袁某因咽喉不适到被告医院专家门诊部就诊,经该院张副主任诊断为慢性咽喉炎,声带息肉,需手术治疗。3月4日上午,医院在没有任何手术前检查,也没有授意其签订手术同意书的情况下在为其做了手术。术后,袁某的病情未见好转,且手术部位被感染,持续水肿。医院手术医生违反通行医疗规范的错误医疗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其医药费、后期治疗费、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律师费共计143万余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
被告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则认为,袁某是因嗓音嘶哑一月在昆明其他医院输液治疗10天后无好转才到该院就诊的。经检查,袁某双侧声带慢性充血、肥厚(以膜部为主)、关闭不全、右侧声带有一0.2×0.2包块。2003年3月4日上午,医院为其进行了纤维喉镜下声带肿块切除术治疗。术后,袁某以嗓音嘶哑未恢复正常是医院的错误医疗行为所致为由,一直住着不出院,并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要求。院方应其要求邀请了省内乃至全国最具权威的专家到昆明为其会诊,最终专家均认为:院方的整个诊断、治疗都是正确的,没有不当之处。其间,医院还为袁某垫付了医疗费和专家会诊等费用。为此,云南第一人民医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袁某支付为其垫付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专家会诊费等共计4.6万余元。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患者知情权的内容不仅包括患者有权知悉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还包括患者有权在知悉基础上进行自主选择、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手术、治疗方案等权利内容,这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权利。这一权利的法定化使得医院向患者告知并取得患者同意的行为已不仅是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中的一个步骤,而应为医疗人员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该案中,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在对袁某进行声带息肉摘除术前,未向袁某告知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尊重袁某对手术施行与否的独立选择,违反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虽然袁某最终接受了手术治疗,但其对手术行为的同意及对手术结果的接受应当建立在对医疗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否则被动接受的手术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同意。因此,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侵犯了袁某的患者知情权,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为第一人民医院没有尊重袁某对手术施行与否的独立选择,使袁某丧失了选择手术与否的机会,给袁某造成了精神损害,故医院应当承担袁某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对于袁某主张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经过综合考虑酌情予以支持5万元。同时,经云南省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袁某嗓音嘶哑的后果与医院的手术无因果关系,而系慢性喉炎及声带关闭不全所致,即袁田术后声音嘶哑的结果并非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侵犯患者知情权的损害后果,医院的侵权后果未表现为袁田的身体损害,故该案没有物质性的损害后果。因此,对于袁田请求术后医治声音嘶哑而发生的医药费2133.30元,以及其因声音嘶哑而损失的经济丧失1138800元,不属于侵犯其知情权所导致的损失范围,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提出的反诉请求,法院认为,袁某第一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2.2万余元,属于袁某接受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提供的医疗行为所应当支付的对价,虽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其已承担了侵权赔偿责任,故该笔费用袁某应当予以支付。对于其他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魏文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实务中,不是发生交通事故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要鉴定出伤残的,法院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才会予以支持。而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哪些费用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等等这
由于医院过错,致患者六级伤残,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日前,经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水布垭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患者获赔12万元。印某因患子宫肌瘤于2009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