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及标准
导读: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决定赔偿金额的重要因素。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及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分级标准的相关内容,谢谢阅读。
一、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一)委托
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二)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这样看来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定残”等等事项对日后其他纠纷的处理都是很重要的。当然,如果地方性法规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程序及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分级标准的相关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你更深入的了解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更多有关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内容,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或者是一些意外事故发生导致的,对于这样的工伤事故一般来说都是有相应的公司进行赔偿的,但是是需要对于该工伤进行分级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伤残都需要对其进行鉴定,只有确定伤残等级以后才可以确定赔偿的标准,伤残情况比较严重的,所获得的赔偿也就高一些,伤残等级鉴定也有固定的程序,
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要想得到相关的赔偿的话,首先需要通过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进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的话需要按照相关的鉴定程序来进行。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
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医疗机构可以主张先鉴定再赔偿,那么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遭遇医疗事故应该如何打官司?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