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处理 > 调查组成员把脉“第三方调查”

调查组成员把脉“第三方调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4 16:23:26 人浏览

导读:

建议成立由人大主导的特别审查委员会,由其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组成调查组南京患儿突死案,随着对一系列责任人处理决定的公布,以及患儿家属与儿童医院51万赔偿协议的达成,徐宝宝事件似乎已告终结。身心俱遭到重大创伤的徐家人已举家外出疗伤,儿童医院上下仍在舆论的漩

  建议成立由人大主导的特别审查委员会,由其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组成调查组

  南京患儿突死案,随着对一系列责任人处理决定的公布,以及患儿家属与儿童医院51万赔偿协议的达成,徐宝宝事件似乎已告终结。身心俱遭到重大创伤的徐家人已举家外出疗伤,儿童医院上下仍在舆论的漩涡中起伏,此事留给医患双方的影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平复。

  而即便不是事件的当事人,公众的心情也难以很快“降温”。除了对徐家人不幸命运的同情和关注,人们更多地转入理性思考:第一次调查为什么如此草率,第二次,也就是第三方调查为什么戏剧性地实现了“大逆转”?

  自云南躲猫猫事件,上海钓鱼事件, “第三方调查”在此次徐宝宝事件中再次赢得了公众的关注与喝彩。但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它也不可避免地因其自身的局限,引来一些质疑。

  快报记者作为此次徐宝宝事件“第三方调查”的成员之一,对调查过程多有了解。针对公众质疑,快报记者与耿延律师有了一次谈话,徐宝宝家人委托的律师,我们就第三方调查在此次事件中引起的纷争和质疑,如何使第三方调查常态化、制度化,以及第三方调查的未来走向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第三方调查组在组成上有没有更合理的安排?

  如何使第三方调查常态化?成立一个由人大主导的特别审查委员会,由其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组成调查组,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择

  11月11日晚,身在第三方调查组驻地的快报记者就从外界得到了信息:有媒体针对调查组人员构成、组成方式提出了质疑,而且措辞激烈。实际上从调查组成立以来,这样的质疑一直没有停止过。在12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有记者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这个问题;而在13日晚间的央视财经频道的《今日观察》节目中,受邀的评论员也再次质疑调查组成员的构成。

  据记者了解,此次徐宝宝事件第三方调查组人员的组成,均来自于南京市卫生局的邀请。如此一来,对调查组成员产生过程的质疑也就不足为怪了。卫生局邀请的人组成调查组说到底进行的还是体制内的调查,这种人员格局,如何保证其调查的独立与客观?

  而这样的情绪也曾在调查组内部出现过,但大家一时也没有发现更好的方法来组成这个调查组。曾有人开玩笑:“难道要组织海选?如果真要搞海选,调查组成员怕是一个月也选不出来。”

  好在最终的调查结果为这种情绪解了围。大家的想法是:这个已经完全推翻了前一次调查结果的调查结论,应该可以使大家对调查组成员组成的过程少些疑虑,虽然无法在程序上保证完全公平,但其客观性毕竟通过结果体现了出来。但回过头来看这一过程时,调查组成员还是有些后怕:如果最终调查并没有推翻前一次的“定论”,公众舆论会如何对待后一次的调查组成员呢?

  在调查组成员们为自己能推翻前次结论而庆幸的同时,问题并没有解决——下一次第三方调查,成员如何产生?是不是还要遵循此次调查的方法,由事件当事一方的主管部门邀请?

  对此,耿延律师有自己的看法。在受徐宝宝家人委托介入此事后,耿延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这个调查组到底是什么身份?有没有更合理的制度安排?

  “这次的调查组,有点像国外的特别调查委员会,也有点像我国体制内的工作组,如果除去它应用领域不同,更像是国外的陪审团制度。”耿延说。

  国外的陪审团制度,就是在公民中随机抽取,组成陪审团。耿延的意思是,我们也应该借鉴这个制度,但前提是要先成立一个特别审查委员会。

  “这个特别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公民或单位提出来的特别审查或调查申请进行评估,然后决定是不是要进行第三方的独立调查。”

  设想中,特别审查委员会不隶属于具体的行政单位,最理想的架构是建立在人大之下,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调查,只是对调查申请进行评估和许可,然后组织调查,提供财务支持。“应该先建立一个调查人员的后备人才库,由公民自己申请加入这个体系,这样就保证了人员的多样性和流动性,为其公平打下一个比较好的技术基础。”

  比如说此次的徐宝宝事件中,徐宝宝的家人如果对前一次儿童医院的调查不服,就可以提请特别审查委员会,要求组织第三方独立调查,委员会即可通过电脑抽签的方式从之前报名的人员中,确定人选组成调查组。

  “我想,如果经由这样的程序,应该不会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耿延说,其优点在于,开放的人才库必然是一个庞大的人群,其是流动的,权力的流动和不确定使得成员的贪腐的可能性降到了最低,客观性和独立性也就有了保证。

  如果不是卫生主管部门,由谁来主导第三方调查?

  这里有个矛盾,如果这次不是卫生主管部门作主导,很难想象“第三方调查”能够这么顺利进行

  徐宝宝事件的第三方调查,另一个为外界所质疑的是南京市卫生局主导了这次调查。因为对第一次调查不信任而呼吁出台的第三方调查,怎么还是由卫生局主导?调查组成员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作用?这个被媒体冠为“独立”的调查在程序上仍然不独立,外界对此颇有异议。

  如同上一个问题一样,这个质疑在调查结果公布后似乎迎刃而解。调查结论的正义性,再次掩盖了程序上的瑕疵。但同样,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能够解决。

  客观地说,此次调查的高效,以及调查结果的颠覆性改变,与南京市卫生局在此次调查中表现出来的决心有很大关系。在11日上午的简单动员后,南京市卫生局的领导就召来了儿童医院的一、二把手,当着调查组所有成员的面,要求他们无条件配合调查。只要是调查组成员想见的人,全部召集,随叫随到;只要是调查组成员想去的地方,想取的物证,院方也要无条件提供。

  儿童医院负责人在会上对此没有意见。事实上证明,在后来的调查过程中,涉及事件的十多名医护人员一直在调查组办公地点等候谈话,最晚的一个医生谈完话已经到了第二天清晨5点多钟。

  而包含有儿童医院机密的中心机房,也向调查组开放。事件的核心人物毛晓珺也在被要求后,上交了个人的笔记本电脑。之前调查组成员一直担心他不配合,因为那毕竟是他的私人物品,他完全有理由不提供。

  记者也曾设想过,如果没有了以总协调、牵头名义出现在调查组中的卫生局工作人员,这个调查能否如此顺利。而卫生局纪委的工作人员是针对相关医护人员的主要谈话人,正是在面对他们的强大震慑力,毛才被迫主动交代了玩游戏的事实。[page]

  卫生局主导的这次第三方调查,其参与的“利”显而易见,卫生局人员了解行业和系统内的工作状态,知道他们的层级关系,也在心理上占据了对医护人员的优势。

  但弊端也是很明显的,结果的正义掩饰了一切程序上的不完善。同样的道理,第三方调查结果如果并没有揭露出事实本原,卫生局的参与和主导必将成为公共舆论再次指责的焦点,这甚至会使得此次的第三方调查成为笑话。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耿延寄希望于制度的保障。“第三方调查组不应被赋予强制力,实际上即使是有强制力,被调查单位也有可能不配合,现在法院和公安到一些单位调查,也会常常不被配合。”耿延强调的是,第三方调查组是一个相对软性的调查方式。

  比如此次的徐宝宝事件中,如果毛本人不提供个人笔记本电脑,那也无妨。只要在形成调查结论时注明其不配合调查即可,交由公众评判。

  调查由被调查方的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自然不可取,因为并不是每一次的调查都像徐宝宝事件一样会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尤其是当事双方在具体问题上各执一词,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之时——此次调查就无法核实徐家人提出的医生发牢骚情节,因为这是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场的“孤证”。

  由此推理,第三方调查更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参加。因此,央视13日晚节目中提及的“死者家属要求派出两名代表参加调查组被拒绝,这很荒谬”的说法并不客观。这种观点是利用了公众对弱者的同情,试想如果徐宝宝家属要求派人参加,那儿童医院方面是否也有权派人参加调查组?

  徐家人的担心,是基于对前次调查的失望,也有可能是对于卫生局主导这件事情本身的疑虑。体制上禁止当事一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参与,第三方调查的公信力才有保证。

  第三方调查组成员为何有“处罚建议权”?

  调查组应该是一个证据收集组,第三方调查报告不应是判决书。而第三方调查刚刚起步,它的良性发展,是一个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的过程

  在徐宝宝事件的第三方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在清晨7点召集开会商讨。各调查分组将各自调查情况在会上通报,在最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了处理意见,征询调查组成员的意见。

  “这是我们的建议,具体的责任人处理,将依据有关规定来决定。”调查组负责人当时说,而事实上,最后这些建议意见也并没有在调查报告中呈现,但这并不妨碍卫生局对他们作出处罚。

  会上,在谈及耳鼻喉科值班医生李旭的处理中,记者提出观点,认为李旭医生在是否推诿、漠视宝宝母亲的跪求问题上,并无证据支撑,因为所有的对话都发生在李旭休息的房内,没有第三方证据证明。

  卫生局最终接纳了记者的观点,但认为李旭的责任在于不应在病区出现紧急情况时,回房继续睡觉。这个建议被采纳,体现了南京市卫生局对调查组工作的开明和开放,但回过头来看,却也违背了调查组本身的职责。

  “调查组就应该是一个证据收集组,只应该对事实和证据本身负责,而不应该在事件的定性和处理上作任何判断。”耿延说,第三方调查的意义就在于独立和客观,如果加入处理因素,不仅会打破这个平衡,在调查组内部造成争端,还会导致这项工作开展本身的难度,同时,如果对具体当事人处罚建议重了,调查组成员会有自身安全顾忌。

  如果第三方调查只对事情经过、事实的客观调查,调查组的工作也会简单得多,因为量处责罚需要有全面的知识,以及对法律和政府的规章有全面了解,这并不适宜由调查组做出。

  在一个特别审查会框架下,由公众志愿加入调查,电脑随机抽取调查人员的第三方调查方式,可能是未来第三方调查的方向所在。

  而在当下第三方调查具有很现实的意义,毋庸置疑的是,第三方介入的调查肯定远胜于当事其中一方的调查。如何探索出一条可良性发展的第三方调查之路,才是人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